日前,广东省妇联发布了《关于命名2021年度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的决定》。其中,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荣获2021年度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称号。
据悉,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是法院一线窗口部门,是人民群众反映诉求的“第一站”。全庭人员22名,其中女性16名,占比72.7%,先后获得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展现了新时代法院女性的铿锵力量。
细数清远中院立案庭司法举措,可以看到政治引领到位、办案硕果累累,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党建引领,保持政治本色。清远中院立案庭始终坚持以党建促队建,充分发挥党员的示范引领和先锋模范作用,将“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融入到支部品牌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的巾帼队伍。部门共有党员12名,其中女党员9名,占比达75%,“巾帼力量”成为党内主力。
二是多元解纷,彰显司法公正。积极参与党委政府的诉源治理,联合司法局、妇联等10余部门,建立家事纠纷等7类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成立速裁快审团队,2021年全庭结案2675件,占全院民商事二审案件51.51%,审限时长仅普通案件的一半,结案率达到全院第一。
三是诉讼服务,厚植为民情怀。改革传统的诉讼服务模式,推行“线上+线下”一站式、集约化、智能化的服务,推行网上立案等线上服务,实现诉讼24小时不打烊,对涉及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
四是主动担当作为,承担社会责任。立案庭组建“巾帼志愿者”服务队,定期慰问留守儿童,积极参加普法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等社会公益活动50多场,普法对象超1万人次,与扶贫村开展结对帮扶,积极投身抗疫、创文等志愿服务活动。
【记者】陈立楷
【通讯员】李心怡 罗雯婕
【作者】 陈立楷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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