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有我的四年青春,这里见证了我的悲伤和忧愁,这里有我的成长历程,这里有我30年来以及今后讨生活的源泉。这是我亲亲的母校啊!每次回母校,在不大的雁塔校区我走来走去,一圈又一圈。很多人奇怪,别人西装革履、衣锦回母校,你怎么总是一双运动鞋,如此寒酸?时人不识余心乐,将谓偷闲学少年,我在找寻30年前的记忆。这里曾经记录了我的青春,记录了我的欢乐与哀愁,见证了我的成长,也见证了我的努力。30年过去,行政楼、图书馆、教学楼,熟悉的建筑还在,熟悉的场景还在,尽管物是人非,尽管青春不在。
沿着校园熟悉的小路,清晨来到树下读书,初升的太阳照在脸上,也照着身旁这棵小树。(歌曲《校园的早晨》)
一圈又一圈。累了,就停下来,看看路边走过的那些和我当年一样年轻的年轻人,他们步履匆匆,他们似乎并不快乐,他们可一如30年前的我一样,也在为将来、为前途、为命运而忧愁?年青人啊,你可知道,你正在度过的是人生中最美丽的一段年华?如果青春可以重来,我会做什么?我一遍遍问自己。我找不到答案,但在这里我找到了年轻的自己。正如母校的公众号所言:每个人只有一次青春,但我们的青春都在西北政法。那所历史悠远的法学殿堂,那些性格鲜明的老师教授,那些摸爬滚打的同窗好友,那些斑斑驳驳的旧日时光,让我回味、缅怀、倾诉,流着泪、含着笑,捧着心!
回母校,除了在雁塔校区一遍遍转圈儿,还一定要沿长安南路从陕西师大至小寨路段走个来回。路不远也不近,这是我在校时最常走过的线路。从小寨一路走来,陕西财经大学、西安邮电学院、陕西广播电视中心、西北政法、西安外国语大学、陕西师大,多么熟悉的地方,让我想起当年的一幕一幕。长安南路76号(现为300号),你可曾记得,30年前,一个男孩子曾经多次来过?
想起了青春,我就想起母校那像国务院的大门(当时有调侃:外面大门像国务院,里面校园像猪圈,住着一群政法懒汉。我们西北人总是善于自嘲,连自己的母校也不例外,或许是爱之切求之高的缘故吧),还有党内著名书法家舒同亲笔题写的校名,那一个个像蚕宝宝一样胖胖的舒体字,看着就亲切无比。
想起了青春,就想起了母校那些路边的白杨。现在的白杨已经不存在了,毕竟我离开学校太久了。我在变老,学校在变漂亮,但那些像大伞一样为学子遮风避雨的杨桐树永远在我心中,那是学子对母校的依恋,不亚于树叶对根的情谊。这些都是重要的国有资产!有一年我帮助学校整理资料,见到了一份学校向司法部的请示文件,因为学校校园里有几棵杨树已经枯死,申请刨除并种植新树苗,请求批准。可惜当年手机不像时下这么方便,更因为当时也没有现在的档案、证据意识,如果能够穿越到当年,我一定要拍照作为资料保存。这是母校作为司法部五所政法院校的有力例证。这也是那个年代才有的事,《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六条明确,“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早在2007年,我曾亲耳听过一位全国人大立法机关的领导自嘲“这是瞎扯淡”条款。是呀,“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与“法律规定是你的东西,属于你所有”有差异吗?这不是简单的文字前后重复吗?这样的立法有意义吗?自然是有的,这不过是重申国家所有权。国家所有权归属国有没有争议,但国家所有权用文字怎么界定,就是很难的事。这就是事物的本质,认定容易但要描述、表达就很难。“爱你在心口难开”也反映了立法者面临的难题,你知道它是什么,但你却无法说明其到底是什么,你无法给出精准的定义。2015年立法法修改后,地级市统一批发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我因法学之名得以担任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委员(当然的是佛山市人大代表,等于“买一送一”)时,也常常面临这样的立法困惑,正是:人人心中有,表达万般难。
还记得那些忧郁的日子,深夜我独自倚靠在风雨操场边的杨树上,仰望着星空扑朔迷离的星斗,听着微风吹过的树叶飒飒作响,想象着未来的世界和未来的自己,任由泪水滑落腮边独自流淌。那是我人生的至暗岁月,白杨树见证了一个20岁少年的哀愁与苦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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