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周月萍 纪晓晨
2021年2月7日,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裁定书显示:“包商银行已经明显资不抵债且无实际清偿能力。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无人提出重整申请,且本案现已无和解之可能。”消息一出,在金融圈引起了巨大震动!
金融机构破产相较一般企业而言极为少见,国内破产的银行屈指可数;而若将目光转向近年的建筑业,所观察到的结果却大不相同。自2015年开始,建筑企业破产新闻屡见不鲜,其中甚至不乏温州中城建设、五洋建设、云南路建等特级资质企业。部分企业通过破产重整、破产和解涅槃重生,然而,也有一些企业因负债累累、“卖相不佳”,未能成功实现破产重整或和解,最终进入了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债权人“分好行李”、企业有序退出的重要保障。即使是在破产预防和拯救制度的越来越受重视的今日,多数企业仍然是通过清算程序退出市场。那么,从宣告破产到企业注销,又要经历怎样的程序呢?我们整理了破产清算的具体流程,供大家参考。
(温晓玉对本文亦有贡献)
中伦律师事务所周月萍、周兰萍律师专注于建设工程、基础设施和环境能源领域法律服务二十余年,专业涵盖工程建设、EPC项目全过程咨询、环保项目的投融建营、环境安全与合规管理、环境诉讼、工程诉讼仲裁等。
周月萍律师,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贸仲工程法律评审专家。
周兰萍律师,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审工程、PPP与基础设施投资),生态环境部EOD试点项目评审专家。
周月萍、周兰萍律师连续多年在“建筑工程”“项目与基础设施” 领域获钱伯斯、The Legal 500等国际评级机构重点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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