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月31日讯(记者 孙小茹) 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为使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平安、健康、祥和的春节,潍坊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温馨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理性选择年夜饭
《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明确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应当明示商品、服务价格和消费金额,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没有合法依据的费用。消费者在预定年夜饭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餐饮企业;要签订合同,对用餐时间、价格、菜品、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根据实际,科学合理订餐。
谨慎购买预付卡
春节期间,有些饭店、美容院、健身会馆等场所会推出各种优惠办理预付卡的活动,消费者不要被打折、赠送等宣传所诱惑,一定要考虑实际需要、使用频次等因素,如果确需购买,也要选择信誉良好、资质齐全的企业,尽量购买周期较短、金额较少的预付卡;要与经营者签订合同,对使用规则、违约责任、退款方式等进行约定。
家政服务要签约
消费者要选择信誉好、服务规范、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家政公司,而不要选择在小区贴广告或流动的“野家政”;要详细了解服务内容和细节,与商家签订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仔细查看服务人员是否具备健康证、工作证等证件。要了解家政公司是否为服务人员购买了人身保险,以免出现责任纠纷;在接受家政服务时,家中要安排人员陪同,贵重、易碎物品要提前收好,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消费购物留凭证
消费者在购物、用餐、旅游时,要留意经营者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有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标价内容和折扣幅度实际不符、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情况,要注意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等行为。在消费过程中,要养成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码等有效凭证的良好习惯,以便在权益受损时作为维权证据。
遇到纠纷要维权
消费者在购物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积极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应及时就近向消费者协会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也可拨打12315或12345电话投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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