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电新闻网讯: 1月27日,天津市发改委印发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市投产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超过800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比重达到30%左右,力争开发建设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完成国家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指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22%左右;可再生能源消费量折合标煤超过1000万吨,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超过11%,力争提高4个百分点以上。
“十四五”风电重点任务:
海陆并举推进风电开发:在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的前提下,积极开发陆上风电,稳妥推进海上风电,促进风能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带动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到2025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
1、陆上风电
以滨海新区等区域为重点,积极开发陆上风资源,加快推进大苏庄、小王庄、东棘坨等一批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企业依托自有建设用地,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促进风电就近消纳利用。创新风电发展方式,结合储能设施建设,推进规模化风电开发;发挥风能资源分布广泛和应用灵活的特点,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风电消纳,促进风电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2、海上风电
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结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统筹考虑开发强度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开发。结合海洋功能区划、沿岸经济建设及产业布局等,优先发展离岸距离不少于10公里、滩涂宽度超过10公里时海域水深不少于10米的海域,加快推进远海9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协调突破政策瓶颈,推动防波堤等近海风电开发。支持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等融合开发,探索海上风电制氢,促进海上风电发展。
▓来源:中国风电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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