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为减少环境污染,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做好黄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市公安局组织9个巡查组积极开展农历小年夜期间禁鞭巡查行动,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梅军率队赴路口、南湖等重点区域督导。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95人次,宣传车4台,警车19台,巡查过程中未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及个人,未发现烟花爆竹销售店。
此次行动重点巡查非法经营、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禁鞭巡查范围包括:东南自长孙堤南端起,沿沿江路至与鄂黄高速公路交汇处,西北沿鄂黄高速公路至与江北公路交汇处,北东沿江北公路、下巴河大桥、长孙堤至与沿江路交汇处的禁鞭区。
行动期间,市局机关民警组成巡查小组,分赴胜利街、东门、禹王、路口、南湖、堵城、陶店、新港路和长江等9个派出所,配合黄州分局、开发区分局开展禁鞭巡查,采取分片包段、定点值守、机动巡查和上门入户宣传等工作方式,严管、严巡、严控、严查涉鞭案件,强化巡查执法,确保禁鞭区内巡查管控“全覆盖”。
禁鞭巡查
禁鞭巡查
禁鞭巡查
据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吴慧斌介绍,黄州城区禁鞭是依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黄冈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通告》(黄政发【2020】1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州花湖机场净空黄冈保护(核心)区域等事项的通告》相关精神执行的,要进一步巩固黄州城区禁鞭工作成果,在全面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基础上,第一时间核查落实群众举报违规燃放线索,一旦发现涉鞭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做到“核查不到位不放过、处罚不到位不放过、教育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实现“禁鞭区内零燃放”的工作目标。
审 核:雷 洪 郭子华
通讯员:何文宇
校 对:刘韵诗 潘晓 婷
编 辑:潘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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