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部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予以公布。
#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01
文爱兵
身份证号:4209841977****1410
执行案号:(2021)鄂0984执2233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地址:湖北省汉川市新河镇文家村4-8号
涉案标的:118000元
02
张彪
身份证号:4222281973****5615
执行案号:(2021)鄂0984执1986号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地址:湖北省汉川市马鞍乡三合村
涉案标的:110000元
03
刘元喜
身份证号:4222281960****1724
执行案号:(2021)鄂0984执2156号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地址:湖北省汉川市分水镇同兴村519号
涉案标的:12000元
04
刘华
身份证号:4209841968****031X
执行案号:(2020)鄂0984执1109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地址:湖北省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田向台15号
涉案标的:400000元
05
陈巨华
身份证号:4209841980****3314
执行案号:(2021)鄂0984执308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地址:湖北省汉川市田二河镇七屋村
涉案标的:300000元
06
杨敏华
身份证号:4209841982****3610
执行案号:(2021)鄂0984执470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地址:湖北省汉川市马口镇土桥村杨家岭39号
涉案标的:7000元
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应当在一个月内主动到本院报告财产情况,并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执行方案或还款计划。逾期既未到本院报到,又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本院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有发现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的,可向本院进行举报。
特别声明
一、本期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公布之后已履行义务的请及时与汉川法院联系。
二、对以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如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可向法院书面申请更正。
三、任何公民、组织不得将以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该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来源: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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