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冠肺炎疫情,示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下沉社区执勤卡点工作的同时,坚守执行工作第一线,强化疫情防控措施,扎实做好执行工作,敦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力实现申请人的胜诉权益。
执行干警转变工作思路,灵活运用线上方式开展执行工作。当前因疫情防控致使线下执行工作出现困难,执行干警充分运用“总对总”、“点对点”等方式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进行财产的查询、冻结、扣划,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和当事人进行沟通。在骆某某与开封市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一案中,经人民法院判决,开封市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自生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骆某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7976.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8598元等,但被执行人迟迟不履行义务,多次催要无果,无奈骆某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由于疫情防控当事人无法面谈,执行法官决定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进行沟通,经过多次耐心劝说,不厌其烦的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终开封市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同意归还全部案款七万余元。
战“疫”面前,示范区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敢于担当、不忘使命,确保防控与执行两不误,稳妥推进各项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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