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春运期间摩电交通事故,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阳东公安于近日开展系列摩电交通安全宣传、整治工作,严格落实销售商带牌销售,从源头上消除摩电交通安全隐患,确保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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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交警大队走进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阳江阳东分公司开展“交通安全进机关”宣传活动,向职业司机重点讲解“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酒醉驾”等安全出行注意事项,倡导驾乘摩电必须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严禁无牌无证、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民警还利用真实交通视频案例、解说本地摩电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动员全体职业司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摩电交通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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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交警大队联合红丰镇政府在塘围圩市场路口开展摩电秩序整治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定点设卡的方式对过往车辆进行一一排查,重点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驾驶、假牌套牌、超员载人、逆向行驶、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执法过程中强化查纠劝导,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通过摆放展架、宣传车播放视频、派发宣传单张、赠送安全头盔等方式,向群众大力宣传“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交通出行理念,对轻微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引导到摩电整治宣教点进行现场举牌参与劝导体验,通过自觉学习、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方式,带动更多的群众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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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阳东公安交警大队开展全天候摩电交通秩序整治统一行动,白天在东风四路愉海市场附近路口开展严查摩电逆向行驶、不戴头盔、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晚上在城区主要路段、合山镇中心路段分别设置4处固定执勤点,严查打击摩电超员、酒驾醉驾、不戴头盔、涉牌涉证等易发交通违法行为。
本次行动以“宣传+打击”双管齐下方式,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在宣教点对违法当事人开展面对面普法,指出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并引导参与举牌劝导活动,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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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区道安办主任李朝宏同志率领交警大队深入辖区摩托车、电动车销售商开展摩电整治全面检查,认真查看了店内出售的车辆品牌型号、合格证,以及是否严格按照带牌销售点的规定办理、是否悬挂了办牌办证所需的材料、是否公示了标准,叮嘱商家不得销售未上牌、公告过期、未购买保险的车辆,并要求新进车辆必须到车管所进行集中登记。
此外,检查组还介绍了摩电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求销售的摩托车必须配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同时提醒广大购买者,在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全媒体记者】杨世华
【通讯员】东宣
【作者】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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