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贵州恒汇兴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正安分公司检验检测能力的公示
正安县人民政府网
2022年1月10日,贵州恒汇兴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正安分公司向我局提出取消该公司检验检测能力的申请。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进行当场受理。经审查,我局作出取消贵州恒汇兴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正安分公司检验检测能力的决定,取消的检验检测能力见附件。现对我局的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7日。
附件:
正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0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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