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涨了!1月4日,笔者从汉川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获悉,自2021年1月1日起,汉川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月又涨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5元。这是汉川自2011年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以来第6次上调基础养老金标准,也是2021年第二次调整,一年内连续两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此次调标对象为汉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根据《汉川市人民政府七届第1次常务会议纪要》的通知精神,对2021年1月1日以前已经领取城乡居保待遇的人员,从2021年1月起,每月增发10元基础养老金,调整增发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汉川市本级财政自行承担。
此次基础养老金提标工作,汉川市城乡居保中心按照准确、及时、足额的要求,经过周密筹划安排,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此次提标是继2021年6月份省级基础养老金提高7元后,市(县)级基础养老金再次提高,受惠人员14.7万人,发放金额3877.6万元,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进一步提升,提高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吸引力,也将极大地促进广大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
┃来源:汉川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周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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