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我区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办证难”已进入攻坚阶段,有部分已完成首次登记的建设单位,经多方多次协调仍不配合居民办理分户登记。为全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本着“群众无过错”的原则,为加快推进各小区不动产权证办理速度,根据《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妥善解决乌兰察布市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乌政办发〔2019〕39号文)要求:建设单位不存在的或建设单位不主动、不配合甚至抵触的,由旗县市区政府指定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房产部门申请办理。现就滨湖小区首次登记证明单作废进行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公告期满后滨湖小区业主可前往白海子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办理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同时携带相关办理材料前往集宁区各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电子首次登记证明单并办理不动产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公告时间:
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6日
集宁区城市规划区产权登记集中
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乌兰察布市自然资源局
集宁区分局代章)
2021年12月30日
编辑:王晶晶 乔敏敏
审核:徐吉宝 孟宇
终审:郑少慧
来源:集宁区城市规划区产权登记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声明: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对不遵守本声明者,本平台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