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开始,赏心悦事
暴力伤医,没有任何正当性可言。当医患双方发生争议时,用谩骂、攻击医务人员,或围堵医疗场所等极端方式,故意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记者|张园园
01 男子殴打医护人员被行拘,罚款!
据云南玉溪通海警方通报,近日,通海县公安局秀山派出所接到县人民医院急诊科三楼的医护人员报警称:其在输液问题上与对方发生纠纷,现在对方来打他。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于当天下午16时,将王某(男,29岁,通海人)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查,当天15时许,王某带着小孩到县人民医院急诊科三楼输液,因输液问题与医护人员杨某发生口角,并对杨某实施殴打,致使杨某受伤住院。经询问,王某对殴打杨某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王某因殴打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通海警方提醒:当医患双方发生争议时,应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平和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用谩骂、攻击医务人员,或围堵医疗场所等极端方式,故意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请给予医务人员和其他患者提供一个正常的工作就医环境。
近年来,伤医辱医事件仍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医患信任。就在今年1月26日,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人民医院发生一起伤医事件,心内科医生胡淑云被刺数刀,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2020年1月,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公安局通报,合江县人民医院发生一起医患纠纷,因一名患者抢救无效死亡,其亲属殴打医生致三名医生受伤。其后,打人者被依法刑事拘留。曾有知情人士发帖,三位医生在抢救这位大面积心肌梗塞的患者期间,家属扬言“抢救不活,就要杀死医生”。
暴力伤医事件虽属个案,但引发的社会之痛不可不察。从长远看,行凶者挥向医生的刀,也刺在整个社会道德和良知的底线上,最后会伤及我们每一个人。毕竟,医生与患者,从来不是“陌客”,而是并肩抗击病魔的战友。
有调查显示,有近60%的医护人员不愿意其子女从医,若真如调查所示,医疗行业前景黯淡,那么,无论是对医护、患者,还是社会各方而言,都不是一个好消息。如果我们让医生寒了心,让医学生视医生职业为“畏途”,在生老病死面前,谁还能与我们并肩同行,抚慰我们的伤痛?
02、医闹行为何时休?
事实上,针对防止伤医、辱医等医闹事件的发生,这些年从国家到地方都出台了相关措施。比如,早在2013年,国家卫计委和公安部就印发《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要求通过人防、物防、技防三级防护体系来构建“平安医院”;201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明确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
2018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2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明确规定“因实施或参与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自然人将被联合惩戒”。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联合惩戒以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已经对医闹者实施行政处罚和司法惩戒为前提,并将医闹行为定性为失信行为。这无疑是对医闹行为的名誉否定和行为限制,让其在一定期限内无法享受工作招录、职务晋升、荣誉获得等正常人的“待遇”。
除了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政策、法规保障医护人员合法权益外,我们应该看到,在目前的大环境下,医疗资源的相对紧张和分布失衡,增加了患者焦虑,让医生超负荷工作成为常态。这些都给医患关系增加了更多“紧张”因素,从而加大了极端情形出现的概率。暴力伤医,没有任何正当性可言。可要真正化解医患关系的紧张,从源头减少医患关系中的暴力因子,还是得持续为医疗资源供给和服务做加法,为构建新型的互信、互利的医患关系提供必要条件。
医客说
从源头减少医患关系中的暴力因子才是正确举措
【责编】医客君
【文章 来源】中国县域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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