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通过网络借款平台借出的资金回款出现问题,找平台解决问题,是不是一个追回资金的有效途径呢?在很多玖富出借人看来,这是合情合理的。但是,近日一则关于出借人起诉玖富被驳回的案例,却给了广大出借人当头一棒,让他们开始郁闷:出借人到底该如何找到正确的回款途径?
裁判文书网上的案例如下:
玖富普惠出借人诉讼平台,要求平台归还出借本金和利息,并承担诉讼费。法院经过审理,给出的判决是:经审理认为,各项证据表明,玖富普惠仅为信息中介,既不是出借人也不是借款人,出借人提供的借款通过其开立的银行存管账户直接支付给了借款人,无证据表明网贷平台是其出借款项的借款人,无证据表明网贷平台设立资金池,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基于这些,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出借人究竟错在哪里?难道不该走法律程序解决纠纷吗?不该相信法律的公正吗?难友们先别有情绪,我们要了解一下事情的本质。原来按照规定,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为起诉中玖富普惠并不是直接的借款人,所以债权债务关系没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是情理之中。
因此,出借人不要气愤,不要为了追回欠款盲目起诉玖富,而是要保持理性,打蛇打七寸,找准借款人,这才是受法院支持的正确的回款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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