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城新媒体、河北卫健委、保定疾控、定州融媒、掌上栾城
2021年12月26日
河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2021年12月26日0—24时,河北省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
截至12月26日24时,河北省现有确诊病例0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0例。
河北多地发布最新通知
石家庄3地最新通知
栾城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您自觉遵守石家庄市防疫规定,14日内有西安、浙江等涉疫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涉疫风险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请尽快向社区及单位报告,配合落实防疫措施。不报、瞒报、谎报涉疫信息或不配合防疫工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防疫联系电话
防疫办:85539958 、85539167
栾城镇:0311-88031884
楼底镇:0311-69129896
冶河镇:0311-85441004
柳林屯乡:0311-85541099
南高乡:0311-85549100
窦妪镇:0311-85465953
西营乡:0311-85531001
疾控中心:0311-88037087
社居中心:0311-82111501
点击查看石家庄鹿泉区、平山县此前发布的相关消息→
保定
近期,全国多地报告本土新冠肺炎疫情,西安本土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元旦、春节将至,人员流动加大,疫情防控仍不能松懈。日前,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为确保广大市民平安、健康、喜乐过节过年,保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以下健康提醒:
一、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如何来保返保?
答:1、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或者健康码异常(黄色或红色)人员非必要暂缓来保返保,确需来保返保的,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主动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2、有中高风险地区的设区市(直辖市为区)低风险地区、有感染者和病例报告的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配合落实管理措施。
3、根据疫情形势,部分疫情重点地区来保返保人员需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二、 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能不能外出?
答:请广大市民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变化,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对于返乡目的地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市民,提倡在保就地过节过年。
返乡人员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相关症状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三、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能不能聚餐聚会?
答: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
注意: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要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
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应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
四、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聚集性活动如何办?
答: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控各类聚集性活动。确实需要举办的,尽量缩小活动规模,控制人流量。提倡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严格控制大规模活动,原则上不组织集体团拜、联欢、聚餐、年会等聚集性活动。
五、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重点场所如何做好疫情防控?
答: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民宿、学校、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养老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应落实“测温、查两码(健康码+行程卡)和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强化健康监测和核酸抽检。
旅游景区、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应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重点部位应坚持定时清洁消杀。
企事业单位要做好人员健康管理,避免工作人员带病上岗。节后复工过程中,做好人员健康管理和登记审核工作。高校或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可要求师生员工或务工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或返岗。
六、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如何做好个人防护?
答: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倡导网上拜年、线上访友。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聚集、不扎堆。
时刻保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使用公勺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鼓励主动接种新冠疫苗。
采购进口冷链食品,主动查验有关证明。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境外网购物品。接收快递包裹、清洗冷链食品时,做好佩戴手套、及时消毒等个人防护。
七、出现不适状况怎么办?
答:市民如有头疼发热、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定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规范我市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杜绝因人员聚餐引起的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将餐饮服务单位承办宴席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防范集体聚餐风险。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管控婚宴、寿宴、满月宴、升学宴等聚餐活动,餐饮单位承办宴席要严控就餐人数,承接桌数原则上不超过5桌,建议在包间就餐,隔位就座,确有必要使用大厅的,大厅餐桌控制在可容纳桌数的50%。
二、严格落实报备制度。餐饮服务单位承接宴席超过5桌的,须在承办宴席前一周内到所属监管单位备案(建成区内餐饮单位到市场监管局备案、建成区外餐饮单位到所辖乡镇街道备案,空中快餐到所辖乡镇街道备案),由监管单位对宴席承办方的疫情防控措施、食品安全管理等进行现场核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办。
三、压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各餐饮服务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店顾客戴口罩、测体温、验健康码、行程码等防控措施,发现体温或健康码、行程码异常者立即上报,并按规定处置。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加强通风消毒。实行分餐制,提供公勺公筷,就餐间隔距离保持1米以上。
四、严格管控食材源头。禁止采购、饲养、宰杀活禽、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未经报备私自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禁止采购来源不明的食材。对于采购的食材,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元旦、春节将至,各监管单位将持续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聚餐活动的监管力度,如发现不报备或不如实报备的、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定州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市场供应与监管组
2021年12月22日
编辑:徐燕
邂逅邢台——每日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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