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闺蜜亲如姐妹,一旦有一方遇到困难时,身为闺蜜必定会挺身而出施以援手。然而最近,夏女士却被自己要好的“闺蜜”诈骗了2.3万元,当她向太原汇丰责任区刑警队报案后,民警调查发现,她的闺蜜竟然也是一名遭受诈骗的受害者,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今年九月,马女士通过社交软件“陌陌”,认识了一位姓杨的男子。听说对方是“成功人士”,正在想办法赚钱的马女士便与对方攀谈起来。在交往过程中,杨某会向马女士承诺提供兼职和支付工资,并且不断向她炫耀豪宅、豪车,显示出自己是一个事业有成、收入不菲的成功人士。随着聊天的深入,马女士逐渐对杨某产生信任,就在这个时候,杨某却突然向马女士提出,希望能够得到她的帮忙。杨某说自己出现了资金链断裂的情况,而且又恰巧赶上了家人生病需要用钱,手头一时周转不开,希望能够向马女士借一部分钱用于周转。想着杨某是一位大老板,一定会信守承诺,马女士便将自己攒下的85850元和通过贷款平台借下的72200元一并转账给了对方。在一次次帮助杨某渡过难关后,马女士感觉两人的关系更近了,甚至推心置腹地告诉对方自己手机的开锁和支付密码。让马女士没想到的是,就在今年十一月的一天,杨某竟通过自己将“歪心思”瞄向了自己的闺蜜。
杨某有一次在拿到马女士的手机以后,在翻看微信的过程中,发现马女士的闺蜜夏某,于是便假借马女士的口气向夏某借钱,理由是需要倒卡,信用卡还不上了。夏某对此深信不疑,一听“闺蜜”有难处,她想都没想就给马女士转钱,根本没有料到这位“挚友”,其实是由他人扮演。杨某拿着马女士的手机接到转账后,当下就把这笔钱又转到了自己的手机中用以自身挥霍。
在骗取夏女士2.3万元后,过了一段时间,杨某故技重施,趁再次借用马女士手机的机会,使用她的微信号对马女士另一位好友高女士诈骗一万元。直到几位好闺蜜相互见面之后,杨某的骗局这才被揭穿。在看清楚杨某的真实面目后,马女士深感懊悔,原来这一切都是自己在网络上不慎交友“惹的祸”,于是报了警。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并州之剑》黄亮 多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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