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1年12月23日彭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颉长风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汪志发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黎伟宏同志为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艾中法同志为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欧阳爱华同志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 泉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汪新华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王雪倩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张反骄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欧阳生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邢祺武同志为县水利局局长;
汪志东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岳 文同志为县商务局局长;
殷晓雄同志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长;
冯锦华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保胜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柯金生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欧阳小为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姚爱斌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
戴 恒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时华忠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
田 琪同志为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齐 芳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钱永富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方景付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彭泽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1年12月23日彭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韩忠结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袁浩林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扶玉林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黄 贞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民军同志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和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丁 琳同志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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