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届年会第一场分论坛以“企业高质量发展与合规经营”为主题。全联并购公会顾问、并购维权委员会主任刘红路在主持时强调,论坛在1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工商联和有关部门联合举办涉案企业合规座谈会之后召开,恰逢其时,是公会响应落实全国工商联、最高检察院等有关政法部门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并购公会法律、维权、调解三个专委会也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企业合规经营上发挥更大作用,助力高质量发展。
公会理事、并购调解委员会负责人,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韶松,并购法律委员会负责人,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孙敬泽,公会理事、并购维权委员会执行副主任,怡丰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创始人王心波,公会理事单位、并购维权委员会委员,北京浩信德霖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贾金伟四位嘉宾依次发表演讲,并围绕主题进行思想碰撞、交流讨论。
孙韶松强调,当前合规经营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重点,国家从顶层设计监管角度也对企业合规经营有了更高的要求。他以美国企业为案例,从企业合规和法律诉讼角度分析了新阶段合规发展该怎么去做。孙韶松建议,中小企业应关注法律、政策的变化,要多角度研究和动态化应对,在事前建立企业合规机制,事中聘请律所及中介机构协助处理,最终实现企业良性发展。
孙敬泽建议,《民营企业合规经营工作指引》的制定工作迫在眉睫,应提上议事日程。同时,应由专业律师在检查监督案件中发挥司法共同体的前置作用。他表示,企业合规首先是依法经营,在有法可依之外,要有法可执、有法可保。因此在完善建立合规法律体系的同时,应确保其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可落地性。孙敬泽还提到,民企合规经营的目的是防范风险。在化解风险方面,一是要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二是国家要完善关于不良资产处置的法律法规,能够在募投管退方面给予积极的支持。
王心波在发言中提出《民法典》是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根基。《民法典》强调了产权的平等保护,强调了所有的企业的平等主体市场地位,是健康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同时,对公权和私权的边界做了明确界定,也是维护民营企业财产权的重要保障措施。他表示,民企发展的前提是依法合规经营,这是提高民营企业抗风险能力的必由之路。公会维权专委会将助力企业更新营运思维观念,重建民营企业竞争力,使其符合新时期法治体系的新要求。
贾金伟通过案例重点分析了民企在财富积累过程中存在的税务问题,并从财税角度对企业合规发展提出专业建议。他强调,民企要依据经营实质和特点,优化生产经营方式,充分利用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系统、科学、有预见性的税收策划;同时,要切实转变思想,树立正确的纳税意识及税务风险防范意识,把企业财税管理合法合规放在首位,谋求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公会党委委员姜山赫律师在总结时表示,要鼓励上市公司和民企积极展开企业合规实践,律所及中介机构也要向政府监管部门提出专业有益的建议,合力共促企业合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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