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小楷流传下来的有《黄庭经》《乐毅论》《孝女曹娥》、《佛遗教经》等,都是传为王羲之所书,很难考证确定为真迹。其中最经典流传最广者《黄庭经》与《乐毅论》,此本字帖《王羲之小楷字帖》选字本,就是采用了滋蕙堂刻本的最初拓本,用方格编排,选字精印而成。刻本精良,字口清晰,实乃学习之尚好字帖。
此本《王羲之小楷字帖》选字本,是1965年由上海朵云轩印制,至今已53年。
王羲之 (303年—361年),字逸少,琅琊临沂(今山东省临沂市)人。东晋大臣、书法家,丹阳尹王旷的儿子,太尉郗鉴的女婿,有“书圣”之称。
善于书法,兼善隶、草、楷、行各体,精研体势,心摹手追,广采众长,备精诸体,冶于一炉,摆脱汉魏笔风,自成一家,影响深远。风格平和自然,笔势委婉含蓄,遒美健秀。在书法史上,与钟繇并称"钟王",与其子王献之合称“二王”。李志敏评价:“王羲之的书法既表现以老庄哲学为基础的简淡玄远,又表现以儒家的中庸之道为基础的冲和。”
王羲之书法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书苑。王羲之书圣地位的确立,有其演变过程。南朝宋泰始年间的书家虞和在《论书表》中说:“洎乎汉、魏,钟(繇)、张(芝)擅美,晋末二王称英。”右军书名盖世于当时,而宋齐之间书学地位最高者则推王献之。献之从父学书,天资极高,敏于革新,转师张芝,而创上下相连的草书,媚妍甚至超过其父,穷微入圣,与其父同称“二王”。
南朝梁陶弘景《与梁武帝论书启》云:“比世皆尚子敬书”,“海内非惟不复知有元常,于逸少亦然”。改变这种状况的是由于梁武帝萧衍推崇王羲之。他把当时的书学位次由“王献之——王羲之——钟繇”转变为“钟繇——王羲之——王献之”,在《观钟繇书法十二意》中,萧衍云:“子敬之不迨逸少,犹逸少之不迨元常。”“不迨”,或作“不逮”,不及之意。萧衍的地位使他的品评有特殊的感召力,因而舆论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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