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2017年夏季,田先生与刘女士按农村习俗举办了婚礼,但未登记。由于二人经常吵架,刘女士于2021年正月离开田先生家。2021年7月份,田先生向法院起诉刘女士,要求返还彩礼12.8万元。
【审理】
法庭上,刘女士辩称,其由于看病及二人共同生活开支,彩礼已全部花完。同时,自2017年夏季起举办婚礼至2021年正月结束同居生活,长达3年半时间,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应重视对妇女身心权益的保护,因为人身权价值的保护远大于财产权价值的保护。并根据司法实践,同居超过两年就不应当支持返还彩礼。
2021年10月23日,曲阳县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后认为,原、被告按农村习俗举行结婚仪式,一直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彩礼,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双方同居生活时间较长,以酌情返还12%为宜。遂,判决被告刘女士返还原告田先生1.5万余元。
刘女士不服,依法上诉。2021年12月20日,经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刘女士返还田先生彩礼1万元,自此结案。
(陈少勇)
【后记】
那么,如何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中国法学会会员、曲阳县曙光法律服务所陈少勇认为,随着《民法典》的正式实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一规定有效遏制了眼下越来越高的彩礼,倡导了移风易俗的社会新风尚。但,目前对于彩礼的认定及返还数额尚没有具体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而,对于如何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目前法律尚没有具体的规定。由于没有较具体的标准,实践中常导致法官在判案时,因对案情的认识不一样,自由裁量权过大,对司法公正容易产生误解。
在此,笔者建议,随着广大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人们对法律裁决的自由裁量越来越关注,为更加透明地平衡当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促进司法公正,应对彩礼的返还作出较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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