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2月17日消息(记者 吴岳文)记者12月17日从文昌市人民政府获悉,为保障近期文昌市空域的安全,根据工作需要及有关规定,决定在12月19日—12月24日期间加强文昌市所辖空域管理。
自12月19日8时起至12月24日8时止,在文昌市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禁止使用系留气球等悬挂装置,禁止燃放孔明灯。
涉及轻小无人机、滑翔伞、航空模型等小型航空器及航空器材管理和使用的单位,要加强对该类器材的监控,严格落实禁飞规定。
文昌市各镇(场)及市公安、旅游文化、市场监管、气象、海关、应急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日常检查,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
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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