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有市民在地方论坛发文表示:刚买菜回到家,收费的数字跟商品价格有差别,直接上图。
(原贴)
图中冰鲜金鲳鱼的标签价格是8.20元,可是在付款单上显示的却是8.47元,虽说误差不多,但是这个错误令消费者疑惑,为何两个价格不同呢?
虽说几毛钱来去,但是超市面向的消费者群体庞大,若是经常如此操作,积少成多,“多收”的金额很可观!到底是超市收银系统出问题?还是说其他什么原因造成的,希望大润发超市相关管理部门核查,同时要加强内部管理!
据悉,如果实付金额和价签不一致是超市方的有意行为,可定性为价格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如果提供商品价格不超过500元的,以500元为准。若超市拒绝处理的,可拨打“12315”向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投诉,另外,消费者也可以去当地物价局进行举报,要求对其根据价格法对其进行查处。
编者按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结账时务必看清账单,可保留好小票或发票,一旦发现被“多收了钱”,要及时拍摄相关商品的价签留作证据。可先和商家进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到市场监管部门去投诉;也可向消费者权益保障委员会寻求处理的办法;如果上述几种方式都行不通,可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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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鹤鸣亭,扬子零距离综合整理
编辑:文文
组稿:文文
审核:老蔡有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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