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五杰”等烈士墓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追踪
为了更好的纪念
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明
走进韶山烈士陵园,“韶山五杰亭”格外醒目,亭中有这5位革命先烈的详细生平介绍。烈士墓周边道路平整,四周松柏苍翠,仿佛在无声地讲述那段为革命流血牺牲义无反顾的故事。12月,冬日暖阳中,不少市民前来祭奠、瞻仰。“带孩子来感受下,红色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一位市民带着刚学会走路的孩子,给他讲述革命烈士的故事。
韶山市人民检察院收集的工作相册,将时间倒回到今年上半年,那时的烈士墓并不是市民现在看到的模样。
1月,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潇湘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在省市两级检察机关的指导下,韶山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人员走访了湖南省韶山管理局、韶山市文化体育广电局、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多家单位,查阅档案、走访村民、建立台账,对韶山范围内的散葬烈士墓进行全面摸底普查。
摸底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包括“韶山五杰”毛新梅、钟志申、庞叔侃在内的15名未列入等级的革命烈士墓地保护情况堪忧:有的墓地周边杂草丛生,墓碑、碑文存在一定程度污损,有些更是枯叶堆积、无路可寻。
2月25日,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对上述情形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为形成红色资源保护合力,办案人员主动与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诉前磋商协调,就散葬烈士墓的整改问题达成了共识,并与长沙市军事检察院共同分析研究案情,联合制发检察建议书。6月17日,《检察建议书》公开宣告送达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在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和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共同推动下,散葬烈士墓维护工作启动,先期投入资金18万余元,在烈士庞叔侃墓前重塑了人物雕像,烈士毛新梅、钟志申的墓地也正在修缮中。
韶山市人民检察院还以革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为切入点,结合韶山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大局,向韶山市委提交了《关于韶山市红色资源保护问题的调查报告》,从改变管理模式、完善管理机制、多元筹措资金、注重开发利用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得到了韶山市委的认可。
11月25日,韶山市政府发文将毛新梅、钟志申、庞叔侃3位烈士墓升级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韶山市文化体育广电局牵头起草了《韶山市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实施方案(送审稿)》,建立由韶山市委宣传部牵头,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今年9·30烈士纪念日,由退役军人事务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中,韶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该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成功入选。
“韶山五杰”是指毛福轩、钟志申、庞叔侃、李耿侯、毛新梅。1925年,经毛泽东介绍,他们成立了中共韶山特别支部,这是中共历史上最早的农村党支部之一。在大革命中,“韶山五杰”先后被反动政权残酷杀害,英勇就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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