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杜的九江之行成功将28案转变了方向,真相之辩变成了房产之争和主播之间的较量。可这种局面并没有维持几天,深圳警方的一场打拐行动再次把舆论的焦点拉回到28案的定性问题。面对这样的局势,不知道许敏和杜新枝两位当事人是喜还是忧。
深圳的打拐行动将孙海洋推到了前台,他是被拐孩子孙卓的生父,14年来一直走在寻子的路上。孙海洋在深圳警方的帮助下与亲儿子见面后,看到孙卓既阳光又懂礼貌,就把仇恨放到了一边。
孙卓与养父母的感情很好,他希望生父母能够写一份谅解书,让养父母免于刑事处罚。在了解孙卓的成长经历和养父母的态度后,孙海洋表态称:自己不想讨论原不原谅的问题,只希望他们能得到法律的制裁。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对孩子的买与卖没有实现同罪,买孩子的人只要在解救孩子的过程中有立功表现且没有虐待孩子情况,大多数人都会免予处罚。孙卓被买家改小了两岁,在孩子认亲以后,买家没有对孙海洋表达任何歉意,基于这样的情况,孙海洋选择对买家不予谅解。
孙海洋在接受采访时,正告买卖孩子的人:想求得宽大处理,唯一的出路就是向公安坦白,不要寄希望于让孩子来求情。目前,拐卖孙卓的人贩子已被刑拘,买家已被依法控制。
如果28案定性为偷换,它与孙卓案有哪些可比性?当事人应当从孙海洋的表态中得到哪些启示?下面就来简要分析一下。
一、偷换一方将涉嫌遗弃、拐、买、阻止打拐等四种罪行,这比起单纯买孩子的罪行要严重得多。单纯的买都不能依靠孩子的求情获得解脱,四罪合一更不会有任何空子可钻,主动坦白,争取有立功表现才是最有可行的策略。
二、偷换一方即便没有参与偷,但也不难摆脱法律的制裁。到目前为止,双方家庭没有任何一方主动承认对错换知情,也就是说,偷换的一方将肯定涉嫌掩盖偷盗并阻止打拐,这个罪名靠求情也是不能谅解的。
三、偷换比单纯的拐卖危害更大。拐卖的犯罪行为是公开的,亲生父母可以主动作为,求助警方寻找孩子,弥补损失。而偷换作案手段隐蔽,对孩子亲生父母的打击是毁灭性的。28案如果没有发生割肝救子的极端情况,受害家庭将一辈子被蒙在鼓里。
四、如果想通过让孩子求情得到受害父母的谅解,仅在是否存在虐待孩子的问题上存在可操作性。前提是真诚道歉,不能倒打一耙。
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到,在拐卖儿童的行为中,买家是直接催生拐卖行为的利益根源。被拐儿童的买家看似付出了金钱和感情,但这完全是其自己一手造成的,并不能代替法律的追责和惩罚。
无原则地宽容同情买家,必然促使一些人继续抱着侥幸心理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因此,大多数网友认为,对于孙卓的养父母与28案中被认定为偷盗的一方,应当突破法律上限,加大惩处力度,以警示后人,真正实现天下无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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