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原县人民政府水务局
镇原县吴家沟水库综合利用工程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第2492号)以及中共镇原县委办公室印发《镇原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暂行办法》的通知(镇办发〔2010〕83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履行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程序,现就镇原县吴家沟水库综合利用工程的社会经济影响以及公众的意见与建议进行征询,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镇原县吴家沟水库综合利用工程
二、项目概况
镇原县吴家沟水库综合利用工程的主要工程任务是满足县城部分居民生活和工业生产用水,工程建成后将对镇原县现状部分地下水源进行置换,与交口河水库形成镇原县县城“双水源”供水体系,共同承担镇原县城经济社会发展用水。
吴家沟水库引水枢纽、引水渠道等设计引水流量为0.7m3/s,吴家沟水库向县城的设计输水流量为0.25m3/s。本工程为Ⅳ等小(1)型,工程由引水工程改造(现状引水枢纽、渠道、渡槽、倒虹吸)、吴家沟水库改造、新修供水工程组成。本工程主要涉及郭原乡、南川乡、新城镇、平泉镇、城关镇。
三、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但不限于):公众对吴家沟水库综合利用工程建设的态度、意见和建议;公众对项目实施可能在土地征收及补偿、生态环境影响、经济社会影响、安全与社会治安、社会舆情等方面产生的影响的意见和建议;项目实施可能带来的其他影响的意见、建议及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四、意见征询方式
公示期间,欢迎公众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以来访、来电、来信等形式向评估单位反映相关意见、建议和诉求。
五、意见征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告日起10日。
六、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镇原县水务局
单位地址:镇原县林水大厦10楼
联系人:马原 18919263969
邮箱:57014859@qq.com
报告编制单位: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284号
联系人:吴骐均 15399243905
邮箱:418296802@qq.com
镇原县水务局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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