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亲14年,父子终获团聚,可最后又一次失去了儿子。
现实永远比电影残酷。
01
2014年,陈可辛拍摄的电影《亲爱的》上映,电影讲述的是儿童被拐卖的故事。
演员张译饰演的人物的原型孙海洋,他的儿子在2007年被拐卖。
“14年又57天”,这是孙海洋儿子孙卓离开的日子,为了父子团聚,孙海洋等了太久太久。。
2021年12月6日,在深圳的认亲现场,孙海洋抱着儿子失声痛哭,父子终于团聚了。
孙海洋父子失散的故事,和所有被拐卖的儿童一样。
2003年,孙海洋的儿子孙卓出生,为了给儿子更好的生活,孙海洋带着一家人于2007年从湖北老家来到深圳南山白石洲,开了一家包子铺。
孙海洋还给儿子找好了幼儿园,想让儿子无忧无虑的成长。
然而,这样的好日子还没过几天,孙卓就被陌生人拐走了。
从那一天起,孙海洋和妻子,就走上了漫漫寻子路。
他在大街小巷贴满寻人启事,变卖家产悬赏二十万寻子。
这一找,就是十四年。
就如电影《亲爱的》演的那样,十四年间,他几乎跑遍了全国所有省份一无所获。甚至连骗子的电话都相信,就生怕错过一丝线索。
这些年,孙海洋搬了十几次家,不管搬到哪里,他从未换过手机号码,也没忘记带着那个旧旧的行李箱。
那里面装着孙卓4岁时的衣服,带着它,好像儿子也在身边。
即使他给小儿子出办出生证时,有人建议孙海洋要不要给被拐的儿子孙卓办理死亡证明,孙海洋怒了,他跟人吵起来:“我始终相信,他一定会回家的。”
这一找就是14年。
如今,他们终于团聚了。
但令人心酸的是,孙海洋的儿子孙卓表示不会和亲生父母一起生活,还是回到养父母身边去。
因为养父母养了他十几年,这十几年就是他一生的全部。
这个结局,似乎让人觉得怪怪的,孙海洋又一次“失去”自己的孩子。
02
这种悲剧并不是孤例。
电影《失孤》中,刘德华扮演一个寻找儿子的父亲。
而原型就是寻找儿子24年的郭刚堂。
1997年9月21日,郭刚堂两岁幼子郭新振被拐走。
为了寻找儿子,郭刚堂骑摩托车找遍全国除新疆、西藏外的所有省份,行程逾40万公里。
24年后,也就是今年的7月,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孩子,然而结局也让人唏嘘:郭新振还是选择回到养父母身边。
父母对孩子的感情是天生的,而孩子对父母的感情是后天的。
所以,被人贩子拐走孩子的家庭,都会失去两次孩子:
一次是被拐走时,
一次是找到时。
03
今年以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团圆”行动,截至11月30日,已成功侦破拐卖儿童积案逾290宗,抓获拐卖儿童犯罪嫌疑人超过690人,累计找回历年失踪被拐儿童8307名。
当然,拐走孙海洋儿子孙卓的人贩子,就是这个在深圳南山区某商场做保安的吴某龙。
当天,他用糖果把孙卓骗到手之后,寄放在深圳某亲戚家里,随后,他又用一条小黄狗拐了另外一个孩子——符建涛。
拐了两个孩子之后,吴某龙把符建涛、孙卓送给了远在山东的二哥和另一位亲戚。
当时符建涛5岁,孙卓4岁。
符建涛清楚地记得自己的名字,家住二楼,知道父母变了模样,等到初中的时候,就已经确认自己被拐,一直隐忍准备上大学再找自己的亲生父母。
14年后,他们母子终于团聚,这是一个温情的结局。
但孙海洋似乎就没那么幸运了,孙卓送还是选择回到了养父母身边。
今年7月,郭刚堂的儿子郭新振也选择回到养父母身边。
他们都选择原谅自己的养父母,却忽略了亲生父母的爱。
这似乎是不完美的结局。
04
还有一个拐卖的案子,主人公是个女孩,叫程竹。
在程竹案中,小姑娘被拐卖时年仅6岁。
三年后,这个家庭离了婚,男人不想抚养拐来的小姑娘,于是把她卖给了第二家。
九年来,小姑娘一边接受新家庭的“洗脑”,一边不断的回忆原生家庭的信息。
在养父母家没有受到虐待,没有受到折磨,也接受了应有的教育。
但不同的是,小姑娘被解救后,还是把养父母送进了公安局。
其实拐子夫妻对自己也不错,但是我一直记得自己有疼爱自己的生父母,而且没有他们参与就不会跟生父母分离,虽然痛苦还是把他俩送进局子了。
亲生父亲的伤痛得到了抚慰,参与拐卖案的养父母受到了惩罚。
在跟孩子相认后,符建涛也曾问彭冬英是否能谅解养父母,彭冬英表示,自己为了孩子可以忽略一些事,但对养父母觉得无法谅解,一定要让养家知道买卖孩子的后果。
所以,我们都支持买卖同罪。
05
为什么我们说要支持买卖同罪?
因为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养父母也许因为重男轻女的思维,或者为了自己的面子想要个孩子。
他们可能觉得买一个孩子没什么,大家都拐卖孩子,不差自己这一个。
如果买家都这么想,有需求就是市场,那这个黑色的产业,就会越来越普遍,那更多的亲生父母就会被剥夺养育孩子的权利。
被拐卖的孩子可以同情和谅解,但是绝不能同情和谅解他们的养父母。
如果同情,就是一种更大的恶。
1997年10月1日,修订的《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而这一条,也造成很多买方家庭认为是无风险的,也助长了收买孩子的行为。
2015年之后,《刑法》修正后从“不追究”改成了“从轻”。
显然,这个力度还是不够,拐卖儿童还是时有发生。
为了解救被拐卖儿童,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努力。
2016年,公安部发布“团圆系统”,同时采用建立失踪人员DNA数据库和人脸识别技术来寻找被拐卖的孩子。
同时,民间志愿者也成立“宝贝回家”和参与微博打拐。
在法律层面,加强对拐卖儿童的惩治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4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7,719宗,对12,963名犯罪分子判处刑罚,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7,336人,重刑率达56.59%。单从重刑率来看,判得比涉黑、涉毒、强奸案更重。
所以,我们支持对人贩子重判,也支持对买方重判,要让他们知道买卖孩子的后果。
法律讲不通的,应该加强立法,不能全部交给道德。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愿天下无拐,支持买卖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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