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经学校自主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教育部网站29日公示了首批201所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名单,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
上海8所学校入选,名单如下:
复旦大学(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华东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松江实验高级中学
上海市川沙中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附属上海闵行田园高级中学
华东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
—试点学校将进一步做好以下三项重点任务—
1
普及校园急救知识
建立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以主题教育为重要载体、以日常教育为基础的急救教育推进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加强对校园常见的气道异物梗阻等紧急救护,创伤出血与止血、关节脱位与扭伤等创伤救护,淹溺、烧烫伤、中暑等意外伤害,火灾、地震、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护知识普及教育。鼓励高校开设应急救护相关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
2
配备校园急救设施
试点校要参照有关学校卫生工作标准、校园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等,结合学校规模、环境、地势、交通、建筑等实际情况,配备足用、实用、适用的校园急救设施设备。鼓励有条件的试点学校逐步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
3
开展应急救护培训
积极会同红十字会、急救中心等部门,重点培训试点学校校医、体育与健康课教师、班主任等教职员工,鼓励支持师生通过应急救护培训取得相关证书。对取得救护员证书的校医、体育与健康课教师、班主任等开展救护师资培训,培训合格的师资在军训期间等对学生进行防灾避险知识普及培训,提高学生避险、救护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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