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国务院修改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正式将电子烟纳入烟草管理范围,明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此举旨在强化电子烟监管,规范它的生产经营活动,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据第一财经报道,当下电子烟并未开征消费税。由于电子烟中含有尼古丁等物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因此有数位财税专家在接受采访时建议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近年来,电子烟市场规模高速扩张,有数据显示去年中国电子烟内销零售额高达145亿元,同比增长30%。
“目前消费税暂行条例的税目中并没有电子烟,而且正在立法中的消费税法也没有将电子烟纳入征税范围,因此目前国家对电子烟不征收消费税。”中国社科院中国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了解,目前烟草消费税税目中包括卷烟、雪茄和烟丝,以卷烟生产节为例:在工业生产环节,甲类卷烟税率56%加0.003元/支,乙类卷烟税率为36%加0.003元/支。卷烟商业批发环节,税率为11%加0.005元/支。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21年全球烟草流行报告,至少有29个国家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税收征收方式。有的税是按照电子烟的售价从价计算的,有的税是按照电子烟的油量计算的。
据第一财经援引中泰证券研究院政策组负责人、首席分析师杨畅的撰文分析,从效果来看,消费税开征后,电子烟销售短期内可能会受到影响;但2-3年后又恢复到预征水平并继续增长,如葡萄牙和俄罗斯。但是,如果消费税税率过高,也会产生负面影响。对于典型代表,如韩国,由于税率高,加热不燃烟草的挤出效应,电子烟市场规模修复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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