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重庆市妇联维权部部长伍凌和西南政法大学行侦学院讲师、硕导谢玲做客上游新闻直播间,向广大网友介绍反家庭暴力知识。
Q
《反家庭家暴法》中所指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哪些人?
A: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Q
常见的家暴行为有哪些?
A:身体上的伤害,包括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精神上的伤害,包括经常性谩骂、恐吓等。
Q
遭遇了家暴怎么办?
A:1.马上求救,拨打110报警电话,请公安机关出具告诫书,给予治安处罚;
2.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3.就近向所在村(居)委会、妇联、双方单位、亲友求助,向民政局申请庇护;
4.向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Q
家暴证据除了受害人的陈述,还包括哪些?
A:1.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
2.村(居)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反家暴社会组织、双方用人单位等机构的求助接访记录、调解记录等;
3.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
4.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录音、录像;
5.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照片、录像;
6.保证书、承诺书、悔过书;
7.证人证言、未成年子女证言;
8.受害人的陈述。
来源/重庆市妇联维护妇女权益部
编辑/陶寅生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