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上午,洪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洪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元峰关于任命2名庭长、1名副庭长、21名人民陪审员的提请。
洪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王洪忠为洪洞县人民法院大槐树人民法庭庭长
范华为洪洞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李俊清为洪洞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3名新任命同志作供职发言
宣誓台前,3名新任命同志右手握拳,庄严肃立,郑重向宪法宣誓。
会议任命21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
张三虎 韩丽华 张晓蕊 任 伟
翟元琴 郭华建 卫金妹 马军军
马婷婷 张福录 郭先锋 芦 健
李晓鹏 陈德兴 郭富堂 刘书巧
卫林武 梁卫荣 赵丽峰 胡俊平
罗景霞
人民陪审员代表作供职发言
新任命的同志一致表示,今后将更加坚定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信心和决心,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爱岗敬业,忠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元峰作的《洪洞县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洪洞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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