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益阳桃江警方跨越千里远赴河南省范县,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李某强(22岁,男,河南范县人)带回桃江,并依法对其实施刑事拘留。
2021年1月,桃江县公安局三堂街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被他人冒充领导诈骗了5万元。经过持续调查,11月初,民警发现受害人被骗资金流入了李某强的银行卡账户内,遂将李某强列为网上逃犯。11月12日,李某强在河南落网,19日被带回桃江依法刑事拘留。
经查,2021年1月初,李某强在玩网游时认识了一名网友,网友表示要借李某强银行卡用来转账一周,并承诺付2000元作为报酬。李某强觉得自己卡上反正没钱不会被骗,而借卡就能轻松赚钱,于是在明知网友借卡“转账”是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依然将银行卡提供给对方。到期后,李某强索要报酬,发现对方已将自己拉黑,因此未收到分文报酬,而其名下银行卡支付结算金额已超过20万元。
办案民警介绍,李某强为了牟利,在明知对方借用自己的银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非法提供其名下的银行卡给他人使用,造成他人损失,虽然客观上未获利,但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警方提醒,切勿因为眼前小利而出售、出借个人银行账户,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诈骗、网络赌博或其他违法犯罪,不仅可能导致其他人的血汗钱付诸东流,造成不可挽回的财产损失,自己会成为犯罪“帮凶”,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讯员王鹏 肖海鑫 潇湘晨报记者满延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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