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但有的人非要重蹈覆辙。2021年11月5日,云南交警高支队昆玉大队的执勤民警就查获了一名不知悔改的“醉驾哥”。
当晚21时许,民警在昆玉高速公路九龙池收费站路段开展夜查整治,一辆云F号牌的灰色小轿车驾驶人经酒驾快检筛查酒精测试棒闪烁,民警要求他交出车钥匙并进一步接受呼气式酒精测试。起初,男子不愿交出车钥匙且不配合导致多次吹气测试未成功,经反复劝说后再次呼气测试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05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紧接着在出示行驶证和驾驶证时,男子又耍起了“花招”,拿出一本车主为杨某雄的行驶证和一本杨某建的驾驶证,但民警已看出这位低着头的男子面相跟驾驶证上的照片不符,结果经警务通人脸识别显示,他就是车主杨某雄。
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经进一步核实该男子之前因醉酒驾驶其驾驶证已经被吊销,现在是无证驾驶,至于为何要出示他人的驾驶证,男子辩称那本驾驶证是他哥哥的,刚巧放在车上不留神拿错了,真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最终,交警请随警的急救车上医护人员对该男子进行了抽血血样提取,并采取了扣留机动车的强制措施,而等待他的,唯有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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