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响水县某小学的一名男老师,任教期间利用自己的教师身份对3名幼女实施了共计20次强奸犯罪行为,对15名女生实施了230余次的猥亵犯罪行为。近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一审判处该男死刑,缓期2年执行。
最近几年,国家一再出台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电视媒体上也多了很多保护未成年的宣传,可为什么目前针对未成年的犯罪还不少,尤其是针对未成年的性犯罪?国家和社会各界还应从哪些方面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首先,一定要严惩针对未成年人的性犯罪。此类犯罪虽然一般不会要命,但伤害却很大很长久。
台湾女作家林奕含学生时代遭到补习教师的强暴,之后一直走不出抑郁的折磨,成年结婚后仍郁郁寡欢,最终在26岁的花季里自杀身亡。
有个熟人家的孩子,因为童年时遭受过一次猥亵,到了成家立业的年纪却一直不谈恋爱不结婚,每次父母追问,她都是一句话:我也想谈恋爱结婚,我也想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可我喜欢不上别人,我也没办法……
中国人虽已不像过去那样保守,但在观念上还不够开放开明,尤其偏僻落后地区,所以性犯罪对受伤害者的伤害就会更严重,特别在心理上,一次受伤,可能会影响一个人一生的幸福。
所以对性犯罪者一定要严惩,尤其对未成年人的性犯罪。比如加长刑期,加重处罚,一次犯罪就让其身败名裂、万劫不复,比如死刑立即执行,比如无期永不减刑……
而现在对性犯罪的处罚真的起到应有的惩戒了吗?那些多次强奸幼女的大佬们,据说早已逍遥自在了;即使不是大佬,即使强奸了幼女的恶人,也不坐几年牢就又出来继续作恶了吗?
还有那些猥亵幼童的,给受害者造成几乎一生的阴影,可是竟然关段时间就被放了……
韩国对“素缓”案罪犯的做法,为什么会引起韩国,及至周边很多国家民众的不满,可能就因为他们的做法伪善到突破了很多人的认知极限吧?
犯罪成本太小就会失去惩戒的意义,让犯罪者对法律失去敬畏,让有犯罪意识的人跃跃欲试,让更多无辜者遭遇不幸……
其次,家长们要多学习多行动,预防孩子在年少无知时遭遇性伤害。外部大环境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改变的,那么作为家长就要多费心,对孩子的性教育不要总犹豫不决,犹豫从什么时候开始,犹豫怎么开口,犹豫来犹豫去,等到孩子受到伤害时哭都来不及了。
防患于未然永远好于再多的补救。
再次,个别家长做得再好,也改变不了多少性犯罪的几率,所以学校、媒体、社会各界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多宣传多教育,让孩子们从小就养成防范意识。
宣传做到位,效果还是相当明显的,现在的年轻家长们,有些就是因为看了法制节目才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所以从孩子很小时就开始教孩子树立防范意识和防范知识的。
最后要说的还是那句老话:受到伤害不是自己的错,就当被狗咬了一口,什么流言蜚语和指指点点,跟宝贵的生命相比,都不值一提;只要生命还在,人生就会有无限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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