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危险驾驶案办理程序,提升法制工作质量和水平,10月27日,庐山市公安局交管大队举办了危险驾驶案办理法制培训班。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辅警及各农村派出所交通事故处理民警参加了此次培训。庐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程峰作了动员讲话,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教导员余启安担任主讲教官。
程峰在讲话中要求,全体民警、辅警要珍惜此次学习机会,进一步提高自身业务能力,要把学到的知识在平时的工作中运用好,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培训班上,主讲教官以《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办理酒后驾驶车辆案件若干规定(试行)》为主要内容,结合自身多年办案经验,详细阐释了办理危险驾驶案件过程中在查处、血样提取、保存、送检等方面应注意的具体问题以及自身安全防护事项。
培训班上,全体参训人员认真聆听、互相探讨,现场学习氛围浓厚,为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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