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品 | 十点法务
案情回顾
近日,浙江杭州一小区内突然从高空掉下两袋生活垃圾,其中还有两个玻璃瓶和一个金属罐,差点砸中其他业主。随后,民警上门找到扔垃圾的女子。据其交代,当时看垃圾有点重,自己忙了一天懒得再下楼,就趁着夜色扔了下去。目前,该女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已被警方依法刑拘。
高空抛物罪的法律依据及刑事责任
我国法律早在2019年11月对于高空抛物行为能否纳入刑法评价就有了相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对于故意高空抛物者,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202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规定了高空抛物罪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问题1:未造成任何人损伤,构成高空抛物罪吗?
答案是肯定的,构成高空抛物罪。高空抛物罪是情节犯,其侵犯的法益是社会管理秩序,只要达到情节严重,即使未造成任何损伤,依然构成高空抛物罪。“情节严重”的判断标准尚没有司法解释予以明确,司法实践中需要法官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有可能造成的后果等因素进行判断。例如今年6月份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李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中,李某在北京市朝阳区某阳台内,将用于吸食笑气的金属制瓶子等物品从16层窗户处抛掷,坠落至某楼西侧过道上,虽然没有造成任何人受伤,也没有砸坏任何地上物,但是由于其投掷的是金属瓶子,已经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朝阳区人民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问题2:如果有被害人被砸伤,行为人构成何罪?面临的刑期?
如果有被害人被砸伤,我们应当分情况讨论:
1、如果被害人受的是轻微伤,则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第一款的规定,以高空抛物罪论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例如今年4月份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於某2高空抛物一案中,於某2将一袋装有陶瓷杯碎片的垃圾从厨房窗口扔出,砸到正在楼下人行通道处的蒋某某头面部,致蒋某某右前额部和右眼角外侧受伤。经鉴定:蒋某某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杨浦区人民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於某2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如果造成被害人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后果,用最高刑期仅为一年的高空抛物罪来评价不能使罪责刑相适应,应当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犯罪嫌疑人将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问题3:犯罪嫌疑人矢口否认的情况下能否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在审判时会依据各方面证据进行定罪量刑,如果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矢口否认,但是有其他证据比如小区物业的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公安机关在犯罪嫌疑人家中找到的完全一样的垃圾袋、玻璃瓶等,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高空抛物的行为,形成了闭合完整的证据链,犯罪嫌疑人依然会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问题4:如果行为人在醉酒状态下无意识的进行高空抛物是否构成犯罪?
醉酒状态下的高空抛物行为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刑法不将因醉酒而无意识实施犯罪行为认定为出罪的条件。2021年6月13日0时许,被告人曹某在本市丰台区丽泽景园XX号楼X单元XXX室内,酒后无故将电茶壶底座扔出窗外。最终丰台法院以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问题5:如果行为人不小心将阳台花盆碰落是否构成犯罪?
对于主观上存在过失的高空抛物的行为,由于其主观上缺乏犯罪故意,不能认定为高空抛物罪,应该按照过失犯罪来评价,因此,我们应当分情况讨论:没有造成重伤、死亡后果的,不以犯罪论处;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按照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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