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来源:“彩色地球守护人"公众号
昨天我们曝光了饿了么外卖骑手公然虐猫事件,今天,有消息称,“外卖平台方对配送员进行封号处理”。
据有关信息,“饲养小猫的街坊邻居,根据外卖单号相关信息试图联系配送员,得到的却只是对方已关机。”
大家都在等平台能够给出一个正式的回应,而不是像之前那样“装聋作哑”,同时,我们也期待警方的调查结果。
我们希望更多的人可以来关注此事,一条生命以这样惨烈的方式死去,理应带给人们更多的思考——我们该如何最大可能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诚然,成为一名外卖平台的骑手,和常规意义上的“应聘”不是一个概念,它的门槛要低的多。小编在网上检索了“如何成为一名外送员”,竟是出人意料的简单,只需要下载APP,按步骤完成认证、完善个人信息即可,甚至不需要面试,也没有对以往经历的考察,只需要持有“健康证”。但这个“健康证”只能保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却不能保证心理健康和有基本的道德观。
发生了骑手虐待动物事件,大家都去问责平台,可能平台自己也无可奈何,甚至还觉得自己很冤。但最起码,平台可以做到配合警方调查,将涉事骑手的资料提交给警方;向社会做出公开说明,对涉事骑手如何处理;反思自己的管理,以后如何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我们可以看到,外卖平台在这方面明显没有做到位。他们是真的置若罔闻,认为这事和平台无关。平台有没有配合警方调查,这一点我们无从得知,但就从短时间内就发生两起骑手虐待动物事件来看,最起码“自我反思、改进”这一点,平台没有做到位,或者根本就没有做。
外卖骑手虐待动物事件屡屡发生,最早被曝光的可以追溯到几年前——2016年,在广西南宁,一名骑手将一只可怜的猫咪系在电动车后拖行了数千米。猫咪的肢体因地面的摩擦而残破不堪,地上留下了斑斑血迹。网友出面制止时,这位饿了么送餐员居然表示,自己是有意为之。
2020年,有网友曝光上海饿了么外送员进入小区捕捉流浪猫。有网友评论称:“这种半夜频繁进出各个小区偷流浪猫的,不是虐猫的变态,就是猫贩子”。
根据相关文字记录:“2020年9月29日深夜30日凌晨,农历2020年8月13日后半夜,你偷跑到上海静安区北京西路605号王家沙花苑大门里的拥路边,掳走了刚刚出门玩耍的橘猫。你不会注意到桔色的他白色的小围脖,白色的小鼻尖,白色的小猫爪,短的尾巴。你自己也知道你在干遭天谴遭报应的事。而我们现在只能恳请你告知猫的去向,他都经历了什么……”
然而后续依旧石沉大海。
2021年7月,上海一名饿了么外送员,公然用棍棒打死了一只与他毫无交集的猫咪,而理由仅仅是“与老婆吵架了心情不好”。
外卖平台对涉事骑手做封号处理,这样的处理结果,有人认为远远不足以威慑此类人和事,也有人认为应该给骑手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就好像刑满释放人员也应该有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
那么,问题就在于,刑满释放人员已经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自由的代价,承担了法律责任,而虐待动物者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一条生命因他而痛苦的死去,难道只需要他轻描淡写的道个毫无诚意的歉就可以了吗?
诚然,我们也认为,“改过”才是惩罚的目的。所以,我们需要考虑的是,要怎么做才能杜绝虐待动物事件的再次发生。我们也真诚地希望外卖平台可以认真考虑,如何完善对骑手的管理和培训?
当然,从根本上讲,我们还是要呼吁反虐待动物早日立法。
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3.有关残酷对待动物的罚则:(1)任何人 ——(a)如残酷地打、踢、恶待、过度策骑、过度驱赶任何动物或残酷地使任何动物负荷过重或残酷地将其折磨、激怒或惊吓,或导致或促致任何动物被如此使用,或身为任何动物的拥有人而准许该动物被如此使用,或因胡乱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种作为而导致任何动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或身为任何动物的拥有人而准许如此导致该动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或...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罚款$200,000及监禁3年。
如果我们也有这样的法律,虐杀动物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公众也就不会盯着外卖平台去施罚了!
THE
END
编辑/MI DD 审/林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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