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开始拆除!”10月20日,随着现场指挥员一声令下,绥阳县对5起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
今年以来,绥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不断加大违法建设宣传教育和排查整治力度,积极向群众宣讲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治理一处”的原则,对违法建设行为坚决说“不”,多措并举,重拳出击,以“零容忍”态度全面整治违法建设行为。
今年上半年,针对排查出的洋川街道黄某刚、王某文等5户群众存在的违法建设行为,经深入调查核实,这5户群众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私自修建、扩建房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遵义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相关规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当事人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做其思想工作,劝告自行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但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执法人员又多次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但当事人仍拒绝执行。
为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遵义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相关规定,10月20日,绥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绥阳县人民法院、洋川街道成立联合强制拆除组,采取机械拆除与人工拆除相结合的方式,对黄某刚、王某文等5户群众311.47平方米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
今年来,该局开展违法建设宣传教育136次,及时制止违法建设行为122起,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6500余平方米,有效震慑了全县违法建设行为。
来源:绥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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