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洛水钟鸣
(识局微信公共账号zhijuzk)
本年度最烧脑数学题出现了:
一位年轻女性,在入住酒店的房间里发现了针孔摄像头,她要求换一间房,结果在新换的房间里又发现了针孔摄像头。然后酒店把所有的房间排查了一遍,只有这两个房间有针孔摄像头。排除该女士事先预订“全景直播大床房”的情况,求该事件发生的概率。
显而易见,这是经典的小概率事件。当然我们也不能排除小概率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毕竟地球上真有地方被陨石砸中过两次。
但平心而论,在我看过的案例里,这位女士发现的这种针孔摄像头真算比较温和的:
暴烈的是这种:
以及这种:
还有这种:
我就不把摄像头圈出来,自己找吧,反正图上有。
那么,这些处心积虑的摄像头拍出来的视频,都干吗了呢?根据新闻报道的说法,卖了。
根据视频“质量”,录播的卖5块到100块不等,直播的卖10块到500块不等。
恕我不太能理解买这些视频的人到底出于什么心理。不就这点事吗,自己又不是没干过,看别人干有什么劲?就算自己真没干过,岛国遍地都是高清步兵,机位多角度准,非看针孔摄像头拍的干吗,难道是追求一镜到底的艺术手法?
但这些还不是最难理解的。更难理解的是,每次这种新闻爆出来,留言里必然有一大堆人说:如果你不做亏心事,为什么要怕别人拍你?
我的天,你不做亏心事,就不介意别人围观你洗澡、睡觉啦?那你自己找个摄像头开直播呗?
还有些人居然说:反感针孔摄像头的,都是想干亏心事的,都是小三。这可真是心理够阴暗的了。
说句难听的,别说反感针孔摄像头的人不一定是小三,他就真是,他也仍然有自己的隐私权。道德上的污点不能剥夺法律赋予他的权利。
可是谁又关心这些呢?道德审判,有罪推定,完美受害人情结,哪个话题不是说了几百上千遍,有用吗?
都说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可是每当看到这样的言论,我们就不得不怀疑,怎么可能没有买卖呢?
看来,法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为它要走进人心里很难。但就目前而言,我们能做的也不少,最起码可以严格执法:凡是非法制作和售卖偷拍器材的、非法偷拍他人的、非法传播偷拍他人视频的,一律重刑!
让每个侵犯他人隐私的人记住:虽说重刑不一定能解决所有问题,但它能解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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