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中一夜暴富蛊的壹读君 | 宁七
《云南虫谷》已经播完,但后劲十分强劲。
看过剧集的朋友,大多都对片头的献祭片段印象深刻。大Boss献王为给自己修建王陵,让大祭司将蛊虫灌入活人体内,将百姓制成人俑,十分残暴。
图源:《云南虫谷》
这场景也太上头了,大家纷纷表示“干饭都不香了”。
不过,还是有3亿多的好奇宝宝拍了拍受惊的自己,定神之后转头就上网求助网友:#云南虫谷里的下蛊是真的吗#。
果然,没有任何一个人类能抵抗玄学的诱惑。
在民间,对苗疆巫蛊之术的存在和“作法”一直众说纷纭,传闻甚多,充满着引人探究的神秘色彩。有网友曾对“蛊”的存在发表以下言论:
看完这些言论,网友们更疑惑了:
那“蛊”到底是什么东西?真的存在吗?让我们走进今天的壹读,深度探究这个玄学难题。
“蛊”到底是什么东西?
自有历史记载以来,人类就一直在未知神秘学的边缘反复试探。“蛊术”就是这样一个神秘的领域,吸引着众多好奇宝宝的探索。
“蛊”究竟是什么呢?经过历史长河的洗练,人们达成的最具有共识的认知,是记载于《本草纲目·虫部四》中的解读:“蛊”为由人喂养的一种毒虫。
取百虫入翁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此即名曰蛊。
我国古代文献中关于“蛊”的记载经历过一个变化的过程。
最早关于“蛊”的记载,要追溯到殷商时期的甲骨卜辞。当时的人们认为,人们身患“蛊疾”的根源是鬼神,鬼神影响下,自然界里的毒虫(“蛊”)进入人体,从而引发各种疾病。
图源:参考文献[4]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蛊”除了器皿中具有“灵力”的毒虫之意,还有女惑男的“惑”之意。在《左传·昭公元年》中记载道:近女色是蛊疾的由来。
晋侯求医于秦,秦伯使医和视之。曰:“疾不可为也。是谓:‘近女室,疾如蛊。非鬼非食,惑以丧志。良臣将死,天命不祐。’……赵孟曰:‘何谓蛊?’对曰:‘淫溺惑乱之所生也。於文,皿虫为蛊,谷之飞亦蛊。在《周易》,女惑男,风落山,谓之蛊,皆同物也。’赵孟曰:‘良医也。’厚其礼而归之。”
“蛊惑”一词由此而来
在秦汉魏晋时期,“巫蛊”不再局限于民间的怪力乱神,还演化成一种政治斗争工具,是统治阶级为了维系政权而使用的邪术。这时的蛊虫,是一只在政治上有一定站位的蛊虫。
到了隋唐时期,对于“蛊”的记载更加全面,隋的官方律文甚至详细记载了“蛊虫”的畜养方法。在《隋书·地理志》中,“蛊”是这样养成的:
“其法以五月五日聚百种虫,大者至蛇,小者至虱,合置器中,令自相啖,余一种存者留之,蛇则曰蛇蛊,虱则曰虱蛊,行以杀人,因食入人腹内,食其五脏,死则其产移入蛊主之家。”
虫界“饥饿游戏”战场 | 图源:图虫创意
隋唐之后,关于蛊虫的史料愈发丰富,有文字记载的“蛊虫”种类也十分繁多。据《夷坚志》记载,宋民间的蛊毒主要有四种:
福建诸州大抵皆有蛊毒,而福之古田、长溪为最。其中有四:一曰蛇蛊,二曰金蚕蛊,三曰蜈蚣蛊,四曰蛤蟆蛊,皆能变化,隐见不常。
在所有有记载的蛊中,以金蚕蛊最灵,也最毒。养金蚕蛊是个高风险、高收益的营生。
据本草纲目中记载,金蚕蛊形似蚕,通体金色,生命力极强,刀枪不入。人吃下有其粪便的食物即可中蛊,金蚕蛊侵入人体后会吃光人的内脏。但因金蚕蛊“暴富”功效十分灵验,所以即使冒着生命危险,还是有人铤而走险:
金蚕始于蜀中,近及湖广闽粤浸多。南人畜之……使人暴富……夫金蚕甚毒,若有鬼神……
形如炸蚕蛹?| 图源:图虫创意
养蛊容易,送蛊难。据史料记载,养蛊人必须每年找个人下蛊,若是三年之内尚未害人,养蛊人自己反而会中蛊而死。
三年不杀他人,则畜者自钟其弊。
如果养蛊人不想再养蛊,解决办法是给自家的金蚕蛊准备些金银细软做“嫁妆”,让路过的贪财之人将“嫁妆”和蛊虫一并捡走。清代张泓在《滇南新语》中描述过“嫁金蚕”的情形:
蜀中多畜蛊毒,以金蚕为最,能戕人之生,摄其魂而役以盗财帛,富而遣之,谓之嫁金蚕。”
“嫁”出自家金蚕之后,原铲屎官即可将蛊虫之害转嫁到新主家身上。这件事教育我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贪图蝇头小利。
从古至今,人人怕“蛊”而不见“蛊”。至今尚搞不清蛊虫是否真实存在,但坊间对于”蛊女”的传闻,从来都是络绎不绝。
传闻中的“蛊女”,都是精通毒理学的情感管理大师
养蛊的家庭除了求暴富、求升官之外,有些还是为了“求姻缘”。
图源:纪录片《有关湘西蛊毒的一次实地调研》
传闻中,“情蛊”是一种存在于湘西苗寨地区的爱情操纵秘术。饲养情蛊的方法各显神通,但最终都是将情蛊利用饭食或肢体接触下在自己心上人身上,《赤雅》中曾提到:
蛊成先置食中,味增百倍。
据说,被种情蛊之人只有在下蛊人身边才不会感到痛苦,而且一旦中蛊人做出不忠不轨之事,蛊毒就会毒发,中蛊人会在极度痛苦的折磨中死亡。
虽然男女都会施情蛊,但显然,苗疆女子种情蛊的故事更为闻名遐迩。在民间各种异闻录中,畜蛊、放蛊都是妇女的专长,正如《滇南杂志》有云:
云南人家家蓄蛊……人家争藏,小儿虑为所食,养蛊者别为密食,令妇人喂之,一见男子便败,盖纯阴所聚也。
流言版本众多,但始终逃不开一个主线索:不要对苗女不忠,会变得不幸。
和苗族女子们鱼死网破的爱情守护大法相比,那些“情感挽回大师”的套路根本就不够看的。
图源:某情感机构网站截图
传闻纵然猎奇,但不免引人深思,为啥“种情蛊”的传闻多是有关苗疆女子?
一则,苗女善使“蛊毒”一说与西南物产种类和原始生产方式有关。
西南地区气候潮湿,雨热条件适宜,当地的动植物种类极为丰富,且多有致幻、有毒物种,比如毒蜂、毒蛇、毒蝎、毒虫、毒菇、毒花等。我们从农耕文明走来,奠定了男子狩猎、女子采集的基本分工格局。当地女子从事采集工作日久,使她们最早接触并掌握了自然界“毒物”的特性,成为最早一批民间“毒理学家”。
二则,“苗女种情蛊”的传闻植根于社会形态变革,女性地位逐渐式微的大环境。
在云南湘西等地区,经历过从母系制向父系制转变的历程,变革中女性地位逐渐式微。“蛊女”是这场旷日持久的社会大变革运动中的“反抗者”:既然改变不了从属的属性,就巩固自己在家庭中的合法地位,避免被“始乱终弃”。正如《归顺直隶州志》曾写道:
妇人不得于其夫,则求符于巫,以取容悦,久而成蛊。朔望辄放以毒人,不放则祸其身。镇边一带,此风尤盛。
苗疆女子究竟会不会对心上人“下情蛊”无法考据,但打着“情蛊”旗号的诈骗团伙倒是真真实实:
醒醒吧,“情蛊”保护不了你的爱情,只能骗光你的钱
西南地区的“蛊”除了在婚恋这一细分领域长期深耕,也在维系地方秩序的广阔空间里大有作为。
没人能逃脱被虫子“支配”的恐惧
“蛊术”既不能“证实”,也很难被“证伪”。这种虚实之间的奇门幻术,最容易成为地方性约定俗成的“另类规范”。
张永和教授曾这样定义“另类规范”:
另类规范就是存在于某一个共同体中,能够有效调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但是在国家层面上并不得到认同的那些规范……它们在社会中实际上起到了主流规范的作用。
在巫蛊文化的盛行之地, “蛊”这种来自异世界的神秘力量,从民众内心的确信出发,并在实践中形成了一整套畜蛊、放蛊、解蛊、禁忌的严密流程体系,进而建构出地方独特的 “善与恶”、“信仰与惩戒”的地方性秩序,指导当地人的现实行动。
“蛊”到之处,人们的精神到行为,乃至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都被其规训。规训得多深刻呢?看看他们对“养蛊女”的态度就知道了。
无论是什么地方,“蛊”都被视为一种邪灵。当地人对“蛊女”的态度是轻则敬而远之,重则备受歧视,甚至残害。根据一些学者的田野调研,有些地区和民族的人会对“蛊女”实行严重的惩罚。比如古代布依族要把“蛊女”烧死或者乱石砸死,傣族和拉祜族会驱逐、折磨死被查出来来的“琵琶鬼”(“琵琶鬼”既养蛊女)。
而当地百姓对“蛊女”的认定往往非常随意,湘西苗族学者石启贵在《巫蛊辟谬》里列举了当地民众如何辨认“蛊女”的一些标准:
“织布松紧不匀断线者”
“弹棉花及纺车不时断线者”
“煮饭不熟有带生性者”
“小儿啼哭,时久不止者”
可见,很多地区的居民对“蛊女”奉行“疑罪从有”的原则,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图源:纪录片 《有关湘西蛊毒的一次实地调研》
小小一只“蛊虫”拥有扰动整个地区社会秩序的能力,简直能和“会飞的美洲大蠊”一道,并列最有威慑力虫虫榜TOP1。不过,好在建国后的动物已经不允许成精了,没法作恶的虫儿们只能下岗再就业,在中华食谱中寻找存在感。
从不知名的夜市烧烤摊,到有排面的山东全虫宴,无法成“蛊”的爬虫一家,走进舌尖上的中国,被撒上辣椒孜然,从高贵冷艳的毒物,沦落为老饕们的下酒菜。
惨是真惨,香也是真香 | 图源:图虫创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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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纪录片 《有关湘西蛊毒的一次实地调研》
[8]孔力飞 《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三联出版社
[9]https://m.thepaper.cn/baijiahao_12875581
[10]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86654296035965709&wfr=spider&for=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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