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因超出规定多收电费问题收到多张行政罚单。此前,银座集团所属济南部分门店刚因高价收取水电费被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15.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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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银座商城被责令改正
此前泰安对转供电环节就有规定
早在2019年8月29日,泰安市发改委就宣布,泰安将对全市转供电单位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动,确保国家降低工商业电价政策红利传导惠及企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今后,商场、物业公司等转供电主体向商铺收取电费时,不得再通过提高电价的方式来收取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
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多收电费
经查,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在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涉嫌存在超出规定多收电费问题。当事人没有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办发﹝2018﹞103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完善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906号)的有关规定,在向出租商户专柜收取电费时包含加收费用,多收取终端用户电费。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规定,涉嫌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所列的“(一)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二)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罚款
2021年9月3日,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转供电价格政策,并罚款70000元整。
多家分公司同时被罚
此外,因超出规定多收电费问题,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泰安银座泰山分公司被罚4万元,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被罚2万元,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泰安银座岱宗分公司和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科山分公司被罚1万元,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东湖店和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花园分公司各被罚0.1万元。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
百度百科显示,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本为52006.659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布廷现,是一家跨区域、多业态的大型零售连锁集团,2020年6月入选2019年中国连锁百强榜单排名第20位。
什么是转供电单位
市发改委工作人员介绍,转供电单位是指物业公司或产权单位,主要包括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物业公司、写字楼等拥有配电设施产权,以自主经营的方式对终端用户供电、收取电费的用电主体单位。而被转供电用户指的就是非直抄用户,即相关电力设备由物业公司或产权单位管理,并代收电费缴至电网企业,电网企业无法做到销售到户、抄表到户、服务到户、收费到户的终端工商业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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