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7日
星期一
明天多云转阴有小到中等雷阵雨,并将伴有雷电、短时强降水等对流性天气,气温22-30℃;后天雨止转多云,最高气温降至27℃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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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NEWS
批前公示
事关三十铺镇规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对《金安区三十铺镇西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如有意见者,请以纸质或者电子邮件形式与相关单位联系。
一、规划情况
(一)规划区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西至胜利路,北邻长江东路,东至红旗路,南邻龙池路,总面积436.50公顷。
(二)规划结构
本次规划总体空间结构为两轴两组团
两轴:和平大道发展轴、长淮路发展轴。
两组团:东部生活组团、西部商业组团。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共30天(2021年9月24日——2021年10月24日)。
三、公示地点
1、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luan.gov.cn/
2、金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a.gov.cn/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六安市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电子邮箱:
guihuazhongxin@yeah.net
3、邮寄地址:六安市皋城路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安区城乡规划管理服务中心规划管理股1010室。
4、邮编:237000。
5、电话:0564-3955151。
6、联系人:陈伟。
五、重要说明
本次公示为批前征求意见稿,最终成果以六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为准。
六、片区用地布局图
来源: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全省唯一
新概念污水处理厂即将投入运营
经过5个多月的施工,凤凰桥污水厂二期工程进展顺利,预计到10月份施工方将完成所有土建部分施工,12月底完成工程建设并具备通水试运营条件。项目投运后将成为我市乃至全省唯一一座新概念污水处理厂,也将成为我市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一个示范性工程。
施工现场,工人们正在进行生物池、二沉池的模板脚手架搭建、安装,为9月中下旬池壁混凝土的浇筑做前期准备工作。
现场负责人 焦坤:截止目前整体的进度大约在40%左右,预计在10月底完成整个厂区的土建施工。凤凰桥污水厂二期工程建成后,凤凰桥污水处理总量为9万吨每天。二期新建工程由臭氧制备间、深床滤池/硫自养滤池、生物池等8个单体组成,目前各个单体也在同步施工中。
据了解,凤凰桥污水厂一期工程于2015年3月建成投入使用,截止到2021年8月底安全运行了6年多,累计处理污水量达8300多万吨,目前已经不能满足现行条件下污水日处理能力。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六安三峡水务有限公司凤凰桥污水处理厂厂长 陈得松:目前来讲,我们凤凰桥污水处理厂是每天处理水量是超负荷运转,大约在4.5万吨左右,为了城区污水的收集,现在二期开始建设了,把4万吨提升到9万吨,出水标准提高到巢湖流域的出水标准。
来源:直播六安
六安一中东校区
第三期道德讲堂开讲
9月26日上午,六安一中东校区与十里铺村联合举办第三期道德讲堂活动。活动在六安一中东校区教师合唱团嘹亮的声音《不忘初心》中拉开序幕。
十里铺村党员陈筱怡和大家分享了《开国大校梅少卿》的故事,人民路小学东校区的陈奕晨和大家讲述了他们家的《红色传家宝》。
活动接近尾声,六安一中东校区张海红老师为大家送上《百姓之歌》,唱出了时代心声。
通过本期的道德讲堂,使与会人员的心灵接受了一次洗礼,感受到了道德的力量,提高了大家的自身修养。大家纷纷表示,要怀着更大的热情,全心全意投入到本职工作中,为六安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来源:六安新周报融媒体记者 皮正莉
六安这家 “路安驿站”真暖心
“我们司机可以在这里休息,车子停在这里也安心。” 正在杨小店超限超载检测站“路安驿站”里休息的司机说道。为深入开展交通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杨小店超限超载检测站创建“路安驿站”,打造六安交通执法服务品牌。
“路安驿站”设置有床铺、桌椅、沙发、电视机、急救箱、免费开水等物品,为司机朋友提供临时休息的场所,避免疲劳驾驶,为有实际困难的司机朋友提供就餐服务。“路安驿站”内还放置了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超限超载危害的宣传资料,准备了超限超载危害等宣传视频,集中执法服务与宣传教育于一体,让他们在休息之余,能够了解交通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到超限超载的危害,从而合法运输,依法营运。
为方便群众,杨小店超限超载检测站还准备了便民雨伞、便民服务卡等物品,切实从司机朋友的实际需要出发,使交通执法工作更加温暖贴心,成为司机朋友的“暖心之家”,拉近了执法部门与管理对象的距离,提高了交通执法服务水平。
来源:六安新周报融媒体记者 袁慧
离婚后女方拒付抚养费
法官劝解执行达和解
9月26日,在舒城法院千人桥法庭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下,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顺利达成执行和解。
2017年,被执行人王某与申请人李某因感情不合,经舒城县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子由李某抚养,王某自2017年4月1日起于每月给付500元抚养费至婚生子18周岁止。但王某自判决生效至今,仅仅支付了1个月的抚养费,后就再未支付任何费用。迫于生活压力,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考虑到这是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利益的案件,仔细查阅了民事审理卷宗,并多次向李某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考虑到王某人在洛阳,因疫情影响无法到庭。执行法官便通过电话和微信与王某沟通,告知其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王某在电话中声称自己生活窘迫,无法支付抚养费,并且多次挂断了执行法官电话。执行法官经查询,发现王某名下的一个银行账户有存款,遂予以冻结。
在冻结账户几小时后,王某打来电话,表示愿意分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后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以给付10000元抚养费达成和解协议。至此,该案划上圆满的句号。
来源:舒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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