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对外发布了《关于调整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以下为通知的主要内容:
(1)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新用户从每立方米3.85元调整到4.26元,老用户从每立方米3.25元调整到3.66元。
(2)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新用户从每立方米11.71元调整到14.03元,老用户从每立方米9.71元调整到12.03元。
(3)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仍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管理和调整。
(4)自2021年9月23日起(按实际用气量计)执行。
▲图源: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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