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现一个人有不法行为时,你会怎么办?有人选择向公安机关举报,有人为不惹麻烦当没看见,也有人企图利用这点威胁违法犯罪之人以获得好处。显然,这三种行为之中只有第一种是正确的,第二种暂且不谈。第三种绝对是错误的行为,明知他人有不法行为还妄图威胁以获利,那么便也有可能涉嫌犯罪。
比如说2020年1月,贵州桐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袁某,发现自己的上级余某、樊某参与赌博。他不想着举报,反而串通梁某私自拍下两人赌博行径,随后以视频向余某、樊某索要钱财400万元。结果樊某报警,袁某与梁某被公安机关以敲诈勒索罪起诉,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四年六个月、罚金两万元。
可谓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今天要说一个更奇葩的案例。女子入室盗窃,却被主人威胁后侵犯,那么这起案件是如何判决的呢?
时年28岁的小丽是外来务工者,租住在某小区内,平时很少与邻里来往。不过她表面上看起来还是个正经姑娘,也没显出什么不同之处,单看外表是绝对想象不到她干过不少违法犯罪的事。小丽的文凭不高,也没有一技之长,最重要的是自身好吃懒做。
干什么工作不是嫌累就是嫌钱少,往往干不了多久便走人了,而她本人也有点心术不正。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发现偷窃行为只要不被抓到,便可以不劳而获。于是走上了偷窃这条既违反社会道德规范,又违法刑法规定的刑事犯罪之路,她的这一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私有财产权。财产权是人权的组成部分,尊重个人的财产权,就是尊重人权的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有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种破坏社会生活秩序的不良行为,是被法律明文禁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有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儿的数额较大,一般指的是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超过这个数便可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再往上盗窃公私财物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便构成盗窃罪中的情节严重,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情节严重往上是情节特别严重,即要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条文规定的情形之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盗窃罪情节特别严重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触犯了盗窃罪,轻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则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具体还是要看犯罪行为严重程度,小丽为此没少出入派出所,再来几次搞不好要按情节严重处理。
无奈她死不悔改,打探到一位健身房教练小吴工作忙,单身且条件不错的情况后。决定前往他家盗窃,不知是小丽没打探对时间,还是不凑巧。她正在小吴家里行窃的时候,小吴忽然回来了,与翻箱倒柜的小丽撞了个正着。两人愣了一会儿,小丽先开口说话,解释自己还没拿什么东西。是初犯,一个女孩子生活也不容易,希望小吴放她一马。
结果没想到的是,小吴望着相貌姣好又楚楚可怜的她,竟起了歹心。以报警相威胁,要求她与自己发生关系,小丽也是一时糊涂同意了小吴的要求。但事后小丽越想越不甘心,什么东西都没偷到,反而还搭上了清白。遂报了警,起初还不肯说实话,只说自己被小吴强奸了。警方一查,小吴自然也不可能白让她狡辩,将小丽盗窃的事也说了出来。
于是警方便成功破获了一起盗窃案、一起强奸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他们两个人实际上都有犯罪行为。小丽自然是盗窃罪,虽然犯罪未遂,不过还是要看盗窃数额依照上述所说的法律规定处罚。至于小吴,他以报警威胁小丽与之发生关系,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强奸罪在我国刑法中规定:是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从此案来看,小丽是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被迫与其发生关系。
那么依然属于违背被害人意愿,所以构成强奸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终小吴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场盗窃一念之差,两个人进了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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