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住房公积金好处多多,如果有购房需求,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能获得的额度更大且利率更低,此外,公积金是可以随时直接取用的。
9月16日,《关于持续优化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通知》发布,通知扩大了托收日选择范围,增加了同套房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网上办理渠道,实现了账户封存满半年以上非本市户籍人员离职销户提取网上办结。
具体来说,托收日可在1至31日间任意选择。如托收当月没有所选日期,则托收日即为当月最后一天。选择委托收款方式缴存公积金的单位,原来只可在每月的1至28日之间选择任一日作为托收日。现在单位可在1至31日之间任意选择。
具体操作是,职工可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点击“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选择相应提取事项并将提取信息填写完毕后,在“约定提取信息”栏目选择约定提取日及周期。提取审核通过、首次资金支付成功后,将根据职工选择的约定提取周期将住房公积金转入其公积金用卡账户中。
除此之外,职工如已办理购房、租房或大修翻建自建住房提取业务,该提取事项为生效状态且有剩余提取额度,其配偶可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因婚姻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根据通知,职工在北京地区公积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北京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或柜台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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