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公安部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涉客车事故教训,根据《关于全区集中开展道路客运车辆乘客安全带使用提示督促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9月7日,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走进辖区客运企业开展道路客运车辆乘客安全带使用提示督促工作。
是日下午,大队民警先后来到广西钦州泰禾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客运总站、广西钦州泰禾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钦州汽车南站,向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传达《关于全区集中开展道路客运车辆乘客安全带使用提示督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讲解使用安全带对提升运输安全、减少事故损失、减轻事故后果的重要作用,要求企业一是进一步落实主体安全监管责任,真正加强安全带使用监管;二是加强对驾驶人的警示教育,督促驾驶人切实履行对乘客系安全带的提醒、劝导、督促职责,做好乘客规范使用安全带的提示及引导工作,在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的前提下才能发车,并提醒乘客在行车途中切勿打开安全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三是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进出站值班人员的教育力度,在车辆发车出站前认真对车上每位乘客佩戴安全带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乘客佩戴好安全带,做到乘客未全员使用安全带的禁止出站;四是定期对车辆上安全带配备情况、安全性能状况进行排查,重点针对安全带是否完好、有无损坏、是否配套、有无老化、固定是否异常等逐车逐条进行检查,确保所有车辆的安全带都能正常使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进行维修、整改,从根源上消除安全隐患。
期间,大队民警还带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将“请全程系好安全带”的提示卡粘贴到客运车辆的车厢前部、侧部、座椅背部等醒目位置,切实提示乘客乘车时系好安全带,并要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按要求做好乘客安全带使用提示工作,确保每辆客运车辆每个位置都张贴上安全带使用提示贴,进一步提高客运车辆安全带的使用率,提升乘客安全防护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客运车辆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为辖区创造平稳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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