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
菏泽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
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第六批)
具体内容如下:
受理编号:X2SD20210831001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徐寨镇刘寨行政村村书记吕某明联合李某飞等人非法占用大蒜市场105国道西侧34亩基本农田,建设了圣耀建材砂石料场,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而进行投入生产,排放废气、粉尘污染环境,夜间生产噪声扰民,擅自排放砂石料废水,四处倾倒、排放废料污染物,石料场造成周围农作物大面积死亡并减产。
行政区域:菏泽市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9月1日,单县人民政府组织徐寨镇人民政府、菏泽市生态环境局单县分局和单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被反映人吕某明为原徐寨镇刘寨行政村村书记。经现场测量核实,该料场用地为建设用地,不是基本农田,实际占地面积为19.5亩。
2.反映的单县圣耀建材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水洗机制砂的公司,主要生产工艺是筛分、破碎、水洗。该洗沙破碎项目于2021年6月建成并投产,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厂区建有封闭料仓,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3.该企业无生产废气产生,原料存放在封闭料仓内,成品、产生的污泥存放在院内,水洗沙无明显扬尘。生产期间有一定噪声(距住户200余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全部循环利用,未发现有砂石料废水排放。废料和产生的污泥存放在院内,无四处倾倒现象,未发现周围农作物大面积死亡情况。
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9月2日,菏泽市生态环境局单县分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菏单环改字[2021]111016号),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清除原料和产品,拆除生产设备。9月3日,菏泽市生态环境局单县分局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菏单环罚告字[2021]202号),罚款43333元。截至9月3日,该企业原料和产品已清理,生产设备已拆除。
是否办结:已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无
来源:菏泽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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