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承诺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就其保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根据《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国资发改革规〔2020〕86号)、《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20年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就党委、股东、董事会等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并新增了“日常经营管理层”、“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法律顾问制度”等内容。上述事项已经我司2021年第二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核准(京银保监复〔2021〕729号)。我司已于近日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章程备案。
特此公告。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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