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15岁儿子!”近日,江苏连云港发生一起令人唏嘘的刑事案件。15岁学生刚到中专院校报到四天,就在宿舍内,被同年同学殴打身亡。根据警方的通报称,打人者因纠纷殴打受害人,后被打男孩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打人者已被警方控制。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以案说法:
1、非常能理解此时此刻,死者母亲马某的心情,十月怀胎、养育十五年后,刚离开家里几天,就不幸身亡。相信世上没有一位母亲能够接受这么残酷的事实。
刚入学四天,就发生如此恶劣的事情,学校是难辞其咎的。建议此时学校不要逃避问题、冷漠对待。要积极面对问题,妥善处理善后事宜,不要寒了死者家属的心。
2、根据警方通报的案情显示,打人者并未使用刀具等凶器,而是发生纠纷后,打架致人身亡,从这些细节,可初步判断为打人者是故意伤害后致人死亡的。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缓或死刑。
本案打人者是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可从轻处罚。打人者是从学校被抓获的,如果到案后他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亦可从轻处罚。打人者如果能够通过赔偿的方式,获得死者母亲马某的谅解,也能从轻处罚。
综上,本案打人者应该不至于被判死刑,但对其的处罚也将会是“毁灭性”的。试想,十五岁少年将在监狱渡过十几年,出来后整个人生都将因此改变。
由此可见,冲动是魔鬼,而且惩罚的不只是其个人,所带来的打击与影响将是整个家庭的。因此,奉献年轻人,任何事情之前都务必要三思而行,以免害人害己。
对于打人者的行为,大家有什么看法么?欢迎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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