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大鹏警方通报,8月20日大鹏新区较场尾海域一名女性游客体验“飞鱼”项目不慎掉海失踪,22日死者尸体被发现。死者家属表示,整个过程中疑点很多,比如死者的救生衣、外衣为何脱落。
目前经营者黄某、丁某、易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警方刑拘。据了解,当地政府7月曾发布《大鹏新区安委办组织开展清理“飞鱼”海上活动联合行动》,但据死者家属介绍,死者出事时仍有该项目经营者接客至凌晨。
看了这段视频,感到很痛心,好好的一条鲜活的生命,大好年华,就这么悄然消逝了。本来政府已经取缔了“飞渔”海上项目,说明这种海上活动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可是,事实上面对着政府的取缔,也没能阻止经营者的经营不力。一边是商人不择手段的逐利行为,一边是政府取缔这种隐患极大的海上活动,一旦政府监管不到位,这种逐利的行为又会死灰复燃。
而政府在发现这种海上活动“飞渔”存在极大隐患后,组织了清理的联合行动,既然意识到有风险,就应该加强监管,杜绝这类危险事情发生的可能性。而且这种事情一定要持续清理,并非只是在风口浪尖上做个形式就不再持续下去了。
当然了,也有网友认为,这种事情自己不主动去体验,也没有人会硬拉着去的呀,不出事就没事,出了事情就觉得是经营者的问题,这个也没道理啊。话是这么说,可是在海上“飞渔”这项运动上的风险认知上,最起码经营者是要深刻得多的。作为消费者或者是第一次参加这种运动的玩家,往往考虑更多的是参加这项运动带来的刺激和兴奋。
作为经营者,最起码要在玩家参加“飞渔”这项海上运动之前,将风险尽数告知,尽到告知的义务。除此之外,这还远远不够,经营者还应该对这项运动多做防范措施,尽量将风险降低到零,让游客开开心心来,安安全全离开。而政府作为监管者,应该评估风险,并进行持续检查,加大力度控制风险,保障游客的人生安全。
当然了,在此我也呼吁广大网友出门游玩时尽量要注意安全,尽量不要为了寻求刺激而去玩那些危险系数比较高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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