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法院“轻刑快判”二起危险驾驶案20分钟审结
9月8日下午5时,绛县法院运用“轻刑快判”机制,在县检察院远程提讯室对两起适用速裁程序的危险驾驶案进行远程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两起案件从立案受理到宣判仅用3个工作日,平均每起案件,庭审时长仅用10分钟。
庭审前,独任审理张法官通过认真审阅两起案件卷宗,充分了解了被告人犯罪事实、认罪服判的态度和量刑的情节;庭审中,按照刑事庭审规程,张法官告知两名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在重点审查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及合法性的基础上,简化庭审程序,依法省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充分听取被告人、公诉人意见,听取两名被告人最后陈述,综合案件事实,依法当庭宣判。宣判结束后,两名被告人都表示不再上诉。
整个庭审层次分明、条理清晰、环环紧扣、严谨有序,充分发挥了速裁程序流程简洁、庭审用时短的优势,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案件繁简分流,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刑事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缓解司法资源相对短缺与案多人少的现实矛盾。
下一步,绛县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举措,大胆探索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庭审方式的改革,适用刑事案件速裁机制,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到提升审判质效,从而进一步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来源:绛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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